(略)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你單位報來“關于要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的申請”及隨文報送的相關附件收悉。根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23年民生幸福工程的實施意見》(郵發[2023]1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 (略) 2023年度民生實事人大代表票決項目任務分解表的通知》精神及我局《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郵行審投資發﹝2023﹞27號)意見,經研究,原則同意該項目初步設計,現批復如下:
一、根據專家審查意見,原則同意初步設計方案。
二、項目主要建設規模及內容:該項目主要在老路用地紅線范圍內對現狀原舊路面及沿街店鋪前人行道拆除翻建,道路全長約579m,路面紅線總寬38m; (略) 主干路設計,車速50km/h,雙向六車道,瀝青混凝土路面。建設內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給水工程、綠化工程、綜合管線工程、燃氣工程、智慧路燈安裝工程、交安工程。
三、核定該工程概算總投資為5155.22萬元, (略) 財政投入解決。
四、相關批復依據: (略) (略) 編制的《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文件》和江蘇富華 (略) 編制的《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概算》,捷宏潤安工程顧問(江蘇)有限公司出具的《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概算審核報告》;《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專家審查意見》,《 (略) 通湖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復核意見》。
五、根據《 (略) 招標投標條例》和《 (略) 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招標,請在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六、接批復后, (略) 資規局、水利局、城管局、交警大隊、消防大隊、高郵鎮和電信、燃氣、供水、供電等部門做好對接,待征得相關和主管部門報批審核通過后, (略) 主干道功能要求,認真做好施工圖設計,不得擅自變更設計方案,如需變更應重新報審;并依法抓緊辦理規劃用地、安全評估、消防、抗震、施工許可等開工前各項行政許可審批手續,在滿足新項目開工條件后,方可進場開工建設。項目建設要嚴格控制工程造價,不得突破概算。
七、請依職責加強對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認真貫徹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規定,狠抓“質量、工期、投資”三大控制。同時,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壓實項目建設單位與相關責任主體安全生產及監督責任,嚴防安全生產事故,確保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性和文明性,按期發揮工程效益。項目建成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竣工驗收,并在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八、根據《政府投資條例》和國家發改委等部委《關于加快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應用的通知》等相關政策法規要求,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請在項目實施過程 (略) 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及時、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和竣工等基本信息,并主動配合“雙隨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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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