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托對以下遼寧發 (略) 破產房產進行公開轉讓,共計20個標的包(詳見明細表):<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標的一:建安公司車隊7項房產,面積約:3738.34平方米,底價:3,*;
標的二:建安公司電器廠5項房產,面積約:760.36平方米,底價:*;
標的三:建安公司服裝廠3項房產,面積約:937.96平方米,底價:*;
標的四:建安公司工程處6項房產,面積約:1961.16平方米,底價:1,*;
標的五:建安公司辦公樓1項房產,面積約:1200.92平方米,底價:1,*;
標的六:建安公司魚場2項房產,面積約:659.60平方米,底價:*;
標的七:建安公司灰場1項房產,面積約:2052.00平方米,底價:1,*;
標的八:建安公司龍江大賣場1項房產,面積約:1671.44平方米,底價:2,*;
標的九:建安公司菜店1項房產,面積約:194.20平方米,底價:*;
標的十:建安公司汽水廠4項房產,面積約:137.98平方米,底價:*;
標的十一:建安公司設備廠6項房產,面積約:1475.09平方米,底價:1,*;
標的十二:建安公司水泥廠14項房產,面積約:5177.65平方米,底價:3,*;
標的十三:建 (略) 維修處3項房產,面積約:439.60平方米,底價:*;
標的十四:建安公司新鑄造廠8項房產,面積約:5675.18平方米,底價:4,*;
標的十五:建安公司宴仙閣酒店1項房產,面積約:1347.12平方米,底價:1,*;
標的十六:建安公司針織廠6項房產,面積約:3039.15平方米,底價:2,*;
標的十七:建安公司鑄造廠9項房產,面積約:2786.57平方米,底價:1,*;
標的十八:建安公司車隊廠房辦公樓1項房產,面積約:622.42平方米,底價:*;
標的十九:建安公司新鑄造廠(熱機處)1項房產,面積約:372.60平方米,底價:*;
標的二十:建安公司汽水廠1項房產,面積約:434.62平方米,底價:*;
每個標的保證金:*元/個,競價階梯:*元。
公告期、展示期及保證金到賬期: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13日15時止。
展示地址:標的所在地。
網絡競價時間:2024年9月14日9時。
戶名: (略) 產權交易中心
賬號:*
開戶行:錦州銀行撫順分行
請有意受讓 (略) 公共 (略) 進行登記報名。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產權交易中心:www.fsprec.net
聯系人:孫先生
聯系電話:024-*
交易須知
(建安房產)
一、本次轉讓標的項目為遼寧發 (略) 破產房產轉讓,共計20個標的包,詳見標的明細表,每個標的意向受讓方須認可轉讓標的明細表、轉讓底價、保證金等相關規定,能足額交納保證金及標的價款。
二、意向受讓方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設立的企、事業法人或社會組織(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意向受讓方須提供滿足上述條件的證明材料及法人授權委托書。
三、為保證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關于受讓標的相關的各項法律法規的要求,意向受讓方一旦交納保證金且完成意向受讓報名登記,即視為已經查閱轉讓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成對標的資產轉讓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接受資產轉讓相關的全部內容,并對如下內容做出承諾,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已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轉讓方及產權交易中心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其因違約帶來的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應向產權交易中心支付的手續費、服務費等全部費用:
(1)意向受讓方完成意向受讓登記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進入競價程序,意向受讓方均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
(3)在競價程序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各意向受讓方均不報價的;
(4)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規定期限內簽署成交確認書、產權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的;
(6)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約情形的。
四、本次轉讓標的以現存實物為準,拍賣明細表記載的信息僅供參考,部分標的房產存在無產權、租賃、占用及產權名為其他自然人名下,意向受讓方應對轉讓標的的實際狀況以及瑕疵(含顯性、隱性瑕疵)、是否出租、被他人私自占用、是否屬于無證房產、是否存在權屬爭議、是否包含房產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等自行調查核實,標的對應的資產外觀、結構、固定裝修、內在質量等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轉讓方對房屋外觀、質量問題、結構調整、固定裝修損壞、面積差異等不作擔保,以現狀為準,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請意向受讓方在競買登記前自行至相關部門查詢標的狀態。意向受讓方應慎重決定競買行為,意向受讓方一旦作出競買決定,視為對本標的現狀的確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本次拍賣僅系房產,不包含房產所占的土地使用權,意向受讓人需在競買前自行向土地使 (略) 溝通土地使用事宜。
六、轉讓的標的是否可以辦理過戶、過戶手續、水、電、寬帶、稅費等相關事項,請意向受讓方自行向國土、房產、不動產登記中心、稅務等部門自行了解,能否過戶、辦證產生的各種風險均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上述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未竣工驗收、資料不全,稅費、過戶稅費、欠繳的物業水電費等稅費未繳清、轉讓的房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等。意向受讓方自行辦理變更過戶事宜,轉讓方予以配合。
七、無論受讓方是否需要發票,轉讓方必須依法提供轉讓標的價款的發票,拍賣成交價不包含轉讓時產生的一切稅、費。開具發票發生的稅款,由受讓方承擔,在交割、開具發票前受讓方應根據轉讓方出具的稅款繳款明細將稅款轉至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由產權交易中心與轉讓方進行結算,具體數額以實際為準,支付完成后方視為受讓方履行完畢付款義務,否則視為悔拍,保證金不予退還。除上述稅款外,可能產生由政府相關部門直接收取的其他稅、費等,也全部由受讓方承擔。即所涉及的轉讓方和受讓方需交納的其他一切稅、費( (略) 收取的軟件服務費、服務商的綜合服務費、物業費、測繪費、拆卸費、搬遷費、運輸費、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過戶相關費用、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物業維修基金、應補地價、土地出讓金等稅費)均由受讓方承擔。上述一切稅、費、應補地價、土地使用費等的具體金額由受讓方自行向相關主管部門咨詢。受讓方在承擔后不得據此主張交易無效或向轉讓方、產權交易機構索償。
八、優先購買權人參加競買的,優先購買權人應于公告期結束前3個工作日向受托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證明,資格經委托方確認后,受托方憑委托方出具的優先購買權認可文件設置優先購買權,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對本標的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九、意向受讓方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報名有效期截止前三日,可對標的進行現場查勘,如對標的現狀瑕疵(包括隱形瑕疵)存在異議,需在查勘現場后24小時內書面提出,轉讓方和意向受讓方即刻現場共同確認。意向受讓方在報名有效期 (略) 公共 (略) 按有關要求進行登錄注冊(http://**),(企業法人需上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申請購買CA電子簽章鎖,約1-3個工作日取得;自然人需上傳身份證,無需購買CA電子簽章鎖;如聯合體受讓需要提供相關協議、聯合體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證)并在規定時 (略) 上交易系統提交《申請意向受讓登記表》、《承諾函》、《認可書》(可自行下載填報)、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等相應材料,報名申請一經提交,即視為對公告和交易須知等其他相關文件以及標的現狀(包括標的瑕疵)等完全知曉且無異議,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在的風險。意向受讓方應對注冊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
十、本次轉讓每個標的只產生一個意向受讓方時,競價會開始時直接按協議轉讓確定成交,公告期間產生兩個以上(含兩個)意向受讓方時, (略) 絡競價,報價以增價方式進行,每次加價幅度為 1 萬元或 1 萬元的整數倍。意向受讓方應當審慎報價,報價一經提交,無法修改或者撤回。意向受讓方根據參與的標的情況在公告期內支付每個標的 10 萬元保 (略) 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內,否則視為放棄競買資格。意向受讓方登記報名成功后,只可以參與所對應報名的標的,意向受讓方須認可標的底價,如對標的造成流標,意向受讓方自動放棄保證金,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一、受讓成功后,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 10 萬元可抵等額價款,未成交意向受讓方保證金于競價會結束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按原渠道無息返還。
十二、報名審核通過后,意向受讓方 (略) 公共 (略) 領取《競買人確認書》 (略) 絡競價。
十三、網上競價分為自由競價時間和延時競價周期兩個階段:
1、自由競價時間:自由競價階段為4個小時,在此期間意向受讓方可以隨時報價。到自由競價截止時間,如果只有1人報過價,則自由競價時間結束系統確認并顯示該意向受讓方為最高報價并成交;如2人或2人以上報價,系統自動啟動“延時競價”。
2、延時競價周期:延時競價開始后,從自由競價截止時間起系統自動延長5分鐘。若在延長的5分鐘內沒有新的報價,則競價結束,系統確認并顯示自由競價時間內最高報價。若在延長的5分鐘內又有新的報價,則從新的報價時間起再延長5分鐘,如此循環往復直到某個延時周期結束沒有新的報價,則競價結束,系統確認并顯示最高報價。
3、有意向受讓方報價的,最高報價者即為受讓方,系統自動生成《買受人通知書》。
4、因意向受讓方使用的計 (略) 絡堵塞、網絡入侵及其軟硬件出現故障、停電、計算機時間與競價系統服務器時間不一致而導致未按時參與競價或者遺忘、泄露相關密碼、未及時關注產權交易機構發布的競買活動相關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 (略) 上交易系統進行申請、報價、競價的,后果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十四、受讓方確定后,如受讓方單方放棄受讓權,視同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取消其資格,標的由轉讓方收回。受讓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成交確認書》等交易文件,否則視為放棄受讓權。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價款應在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交納至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十五、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讓方須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 (略) 產權交易中心服務收費標準》將產權交易手續費、服務費支付到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十六、受讓方付清價款、費用及簽署《交易合同》、《成交確認書》后,視為房屋交割完畢,由受讓方自行接管,交割后出現標的物的損毀、滅失等一切情況,轉讓方及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處于租賃、被他人占用狀態的資產,由受讓方自行與承租人、占用人協商騰退事宜。但辦公樓需要給予60日騰退期。
十七、此須知由遼寧發 (略) 管理人解釋。
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已經認真閱讀了《交易須知》并詳細了解了標的的相關手續和現狀,一旦參加競標即表示對上述現狀及事實無條件接受。
(略) 產權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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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