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松山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發布時間:** 11:21
松山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根據區政府辦下發《 (略) 松山區2022年保障性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分配管理實施方案》(赤松政辦發[2022]17號)和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印發《 (略) 松山區2022年保障性公共租賃住房騰退及分配實施方案》(赤松住保發[2022]45號)文件精神,對我區2022年62戶輪候家庭進行搖號配租,本次中標的31戶家庭現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一、公示期限:**日至12月11日,若有不符合下列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知情者可以進行舉報。
二、保障性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保障性公共租賃住房是指低保戶家庭住房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低保戶家庭住房對象為當地城鎮低保住房困難家庭;中低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對象為當地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
(一)低保戶家庭申請保障性公共租賃住房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低保戶家庭申請保障性公共租賃住房,應以家庭為單位,以一名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
1.申請人是穆家營子鎮、各街道辦事處轄區內非農業常住人口,并且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家庭的申請人必須在本規劃區內享受低保。
3.申請低保戶保障性公共租賃家庭住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必須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4.申請人和家庭成員無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5.申請人和家庭成員未租賃或購買保障性住房。
(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保障性公共租賃住房的同時需具備以下條件
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租賃保障性公共租賃住房,應以家庭為單位,以一名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
1.申請人是穆家營子鎮、各街道辦事處轄區內非農業常住人口;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收入來源,能夠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2.申請人和家庭成員無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且未租賃或購買公共住房。
3.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松山區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價值超過5萬元的私有車輛;無注冊資金超過5萬元的營業執照。
5.按照規定應當同時具備的其他條件。
三、舉報電話:0476-*
(略) 松山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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