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 (略) (略) (略) (略) 17號樓105室商鋪,房屋建筑面積為15.26平方米,目前為毛坯房未裝修。 二、本次租賃標的系出租方根據與阿克蘇金利房 (略) 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所得,預售合同均 (略) 簽備案,標的房產及商鋪未完成竣工驗收備案,未交付使用,目前正在辦理相關交付使用手續。 三、本次租賃標的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商鋪面積、用途等均以《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中記載內容為依據,若與辦理產權登記后的《不動產權證書》中數據信息不一致,以產證面積為準,租金不作任何調整。 四、本次租賃商鋪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中約定商鋪門牌號僅為雙方訂立合同時確定標的坐落位置之用,最終標的權屬登記及編號以公安等相關政府部門核準的編號為準。 五、本次租賃房產正在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尚未交付使用;項目成交后,承租方須待租賃房產竣工驗收通過并交付使用后由出租方與承租方辦理房產移交事宜。 六、意向承租方報名前須持雙方蓋章的《現場踏勘確認書》及報名資料至新疆產權交易所報名并繳納保證金。 七、本項目公告內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關材料進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對公告內容及交易事項的承諾或保證。提醒意向承租方應當在報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盡職調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質是否滿足承租后使用性質的需要,自行了解該租賃房屋建筑物等資產的詳細情況和產權瑕疵,自行實地考察租賃物現狀(項目公告中披露的標的信息及照片僅供參考,不代表標的與其現狀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應充分并理性判斷承租資產風險,并在結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同時自愿進行報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賃資產瑕疵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及無法辦理相關經營性手續而可能產生的任何糾紛和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與新疆產權交易所無關。 八、其他詳見《房地產租賃價格估價報告》《租賃方案》等備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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