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擬對海南延朗建材有限公司石碌礦區固廢處理項目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 現將擬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在公示期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書面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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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昌江縣昌江大道58號行政辦公大樓一樓西側政務服務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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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延朗建材有限公司石碌礦區固廢處理項目 | |
(略) " | |
海南省叉河 (略) 內 | |
海南 (略) | |
主要進行以172堆場內的廢石為原料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主要產品為機制砂和石子,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給料車間、顎破車間、圓錐破車間、跳汰及篩分石子生產線、制砂洗砂生產線、原料堆場、成品堆場、中間料倉等。 | |
只要在本項目的建設中認真執行環保“三同時”,落實本環評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從環保角度考慮,建設項目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在選定地址內實施是可行的。 | |
本次擴建項目與《海南(昌江)清潔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園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及規劃環評審查意見相符。總體而言,在切實加強 (略) 企業產污的治理及達標排放監管,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落實報告提出的準入條件和環境門檻,落實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后,從環境保護角度來看,本規劃的實施是可行的?!? | |
本項目所在的海南(昌江)清潔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園用地不屬于重點生 (略) ,滿足《海南省生態 (略) 管控方案》等相關管控要求。因此,項目符合《海南省產業準入禁止限制目錄(2025年)》產業政策的相關要求。項目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本)》產業政策的相關要求。 | |
項目使用清潔能源生產 | |
根據《海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瓊府辦[2021]36號),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為NOX和VOCS,本次擴建不設置總量控制,故本項目建成后全廠的大氣總量控制不發生變化;生活污水經 (略) 理后 (略) (略) 。無生產廢水排放, (略) 不設置廢水總量控制指標。 | |
無組織廢氣在采取地面硬化、生產工序進出口、堆場及場地設置灑水抑塵裝置后,破碎車間和廠房內采用封閉+噴霧(或灑水)降塵的措施后, (略) 的無組織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水泥工業污染物控制標準》(DB46/524-2021)中排放限值(無組織廠界粉塵限值0.5mg/m3)要求,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略) 實行雨污分流制。對于沖洗廢水和初期 (略) 理,可行技術為隔油、沉淀,本項目設備、車輛清洗廢水和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為SS,不含石油類,因此采用沉淀 (略) 理屬于可行技術。 項目對生產車間進行封閉通過廠房隔聲,并對相應生產設備設置防震裝置、基礎固定等工程措施及距離的衰減后,運營期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晝間及夜間限值。本工程固體廢物可得到 (略) 理,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影響較小。 | |
項 (略) 域屬于環境空氣質 (略) 。項 (略) 域TSP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及修改單中的二級標準限值要求。根據項目勘 (略) 規劃圖可知,項目50m范圍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 | |
危廢間規范設置危險廢物經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資質單 (略) 理,并建立好臺賬,預防廢機油引起的火災和泄露等,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 |
本項目公示期間無舉報情況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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