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寧海縣城 (略) 委托,本公司 (略) 1號(金融中心2號樓6樓南面)承租權 (略) 絡競價,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標的概況:
1.本標的物坐落于寧 (略) 1號(金融中心2號樓6樓南面)承租權,建筑面積約692.05平方米(以實地看樣為準),以現狀移交;
2.承租期限3年,租賃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進場開始計算(具體詳見租賃合同),年租金起始價:32.#元;
3.承租方根據房屋現狀,按消防、環保的規定和要求自行負責做好業態安全、環保審批,辦理好消防、環保相關手續。承租方進行的生產活動必須具備符合安全、環保法規規定的安全、環保條件,涉及費用自行負責,同 (略) 理協調好相關環保涉及的周邊關系。
二、標的看樣時間:2025年7月11日上午9:00—下午16:00
聯系電話:0574-#
三、標的詳細信息,受讓條件和報名手續等詳見“ (略) 上交易系統”。
四、競租人資格要求:
競租人不得被“信用中國”(http://**.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五、競租人報名前資格預審須提交的資料
1.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其他有效證件(證明);
以上復印件均須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資格預審資料提供時間:2025年7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7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
提交地點:寧海 (略) 99號大中山商務樓B幢1406
聯系方式:孔先生 0574-#
4.資格預審是否通過將另行通知。
六、競價保證金:
1.人民幣:#萬元整(¥#元)
2.競租人須按規定繳納標的保證金,保證金一律由競租人在報名 (略) 賬戶以轉賬方式一次性繳入本中心賬戶;
3.保證金交納賬戶名:寧海縣 (略) 押金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寧海支行;
賬號:##。
4.報名時間:2025年7月15日上午9:00至7月17日下午16:00。
七、報名方式:
1.報名前須攜帶寧海縣城 (略) 出具的《同意報名證明》至寧海縣桃源街 (略) 5號5樓511(產權辦公室);
2.競租人按規定繳納保證金后在報名時限內登錄“ (略) 上交易系統” (http://**:8085/PRESystem/),并按系統提示進行競買登記(不予登記者視作自動放棄)。
八、競價方式及時間
1.受讓方式:本次 (略) 絡競價方式進行( (略) 上, (略) 絡報價的方式進行公開競價交易)。
2.網絡競價時間:2025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競價剩余時間小于2分鐘時,每次競買人提交新報價后,剩余時間自動延長到2分鐘,直到最后2分鐘內無競租人繼續報價,則當前最新報價(最高價)的競租人為承租人,本次競價才算成交)
3.競租人報名成功與否,以 (略) 發送的確認短信(競價人登錄賬號、密碼)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4.競租者須于競價時 (略) 站進行競價,否則視作自動放棄競租資格。
九、咨詢電話:0574—#
0574—#
寧海縣 (略)
2025月7月4日
(略) 1號(金融中心2號樓6樓南面) (略) 絡競價須知
受寧海縣城 (略) 委托,本公司 (略) 1號(金融中心2號樓6樓南面)承租權 (略) 絡競價,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標的概況
1.本標的物坐落于寧 (略) 1號(金融中心2號樓6樓南面)承租權,建筑面積約692.05平方米(以實地看樣為準),以現狀移交;
2.承租期限3年,租賃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進場開始計算(具體詳見租賃合同),年租金起始價:32.#元;
二、報名須知
1、本次 (略) 絡競價方式進行( (略) 上, (略) 絡報價的方式進行公開競價交易)。
2、網絡報名時間:2025年7月15日上午9:00至7月17日下午16:00。
3、網絡競價時間:2025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競價剩余時間小于2分鐘時,每次競買人提交新報價后,剩余時間自動延長到2分鐘,直到最后2分鐘內無競租人繼續報價,則當前最新報價(最高價)的競租人為承租人,本次競價才算成交)
4、 (略) 址:“ (略) 上交易系統”(http://**:8085/PRESystem/)。
5、有意參加的競租人請于報名時限內先將 (略) 賬戶轉賬繳入本中心賬戶。本中心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寧海支行,賬號:##,收款單位:寧海縣 (略) 押金專戶。
6、保證金到帳后,競買人可進入“ (略) 上交易系統” (略) 絡報名。
7、競租人須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并按系統要求填寫《競買人登記表》。
8、系統會發送驗證碼到競租人手機上,競租人輸入正確的驗證碼進入標的選擇界面,選擇需要競租的標的點擊確認。
9、系統會自動對比所選標的保證金金額,如果保證金金額大于等于所選標的金額,則提示報名成功。系統會發送競價憑證(用戶名及密碼)到競租人填寫的手機號碼里。反之,則報名不成功。
三、競租須知
1、競租人報名成功后憑競價憑證(用戶名及密碼)在網絡競價時間內登錄“ (略) 上交易系統”,系統會另行發送手機驗證碼,競租人憑手機驗證碼進入報價頁面,競價人須認真閱讀競價須知并按系統要求進行確認,然后開始競價。
2、參與競價活動的競租人應提前熟悉競價環境,盡量采用高帶寬、高性能、 (略) 絡環境;并注意競價憑證的安全,離開終端時應及時退出競價系統。競租人在競價過程中如果退出了競價系統或關閉了報價頁面,再次進入時必須輸入新的手機驗證碼。
3、競價交易的時間以競價交易系統的服務器時間為準。
4、競價報價和結算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萬元。
5、本次競價采用多次報價的方式,并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競價原則。競價未結束前,競租人可多次報價。
6、競租人的報價必須大于當前的最高價且必須是1000元的整倍數(競價頁面無人報價時,競租人第一次可以報標的底價)。
7、報價一旦提交即認為是競租人真實意思的表達。
8、競價時間截止時,當前最高報價的競租人即為競得人。競得人須按系統提示點擊成交確認書進行確認,在規定時間內不予點擊的,系統將視作競得人默認并發布成交公示。
9、競價類型為明投時,在競價剩余時間小于2分鐘時,每次競買人提交新報價后,剩余時間自動延長到2分鐘,直到最后2分鐘內無競租人繼續報價,則當前最新報價(最高價)的競租人為承租人,本次競價才算成交。
10、競租人應對其競價憑證安全負責,任何使用競租人競價憑證(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寧海縣 (略) 上交易系統的用戶, (略) 的一切行為均視為該競租人本人的行為,由競租人自行負責。因競租人原因導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11、報名及競價過程中, (略) 絡系統發生故障,由本中心視具體情況作出暫停或調整報名及競價時間的決定,具體報名及競價時間再做另行通知,詳細情況可屆時與本中心聯系,聯系電話:#。
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寧海縣產權交易中心有權及時調整競價時間、中止或終結項目:
1、服務器硬件或軟件等出現系統故障的;
2、因操作失誤導致起始價、加價幅度、競價期結 (略) 上設置錯誤的;
3、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權屬不符、標的性狀改變等原因而使競價活動產生爭議的;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管理部門認為需要中止或終結競價活動的情形。
五、保 (略) 理
1、競得人的競租保證金可抵作成交價款。
2、如經競價未依法中標取得租賃權的,在競價結果公示期屆滿三個工作日后(即2025年7月24日)返回已繳納的保證金,由本中心退還到原賬戶,不計利息。
3、競得人未能按規定日期足額支付成交價款、交易服務費、承租押金的,本次交易 (略) 理,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承租人應另支付成交價10%的承租押金,該承租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方承擔的違約金、損失外,剩余部分經委托方對房屋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承租方,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內放棄承租權,承租押金將不予返回。
七、付款方式:
1.競得人于2025年7月25日當日16:00前付清成交款(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務費(競得人按實際成交價2%的比例支付)及承租押金。
以上價款均通過本中心賬戶交割結算,收款單位:寧海縣 (略) 押金專戶,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寧海支行,賬號:##。
八、租賃期間,如發現承租人在租賃資產內儲藏、使用任何違禁品、易燃易爆物等影響人身財產和公共安全的違禁物品,未做好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或侵占使用未租賃資產、存在涉及安全生產和環保等影響公共安全行為,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并追索被侵占資產的租金。出租方收回承租權,沒收保證金,終止租賃合同。
九、競價成交后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應妥善維護房屋及屋內設施,自行承擔設施維修費用。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承租人如因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設計、裝修或者改善增設他物,應在確保房屋及設施使用安全并考慮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的前提下,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經委托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租賃期滿后,承租人須將委托方提供的房屋和附屬設施應完好交回,否則根據租賃合同的約定承擔法律責任。如因按法律法規規定,必須要對房屋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承租 (略) 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十、租賃合同解除、終止或合同期滿承租方不再承租該房屋時,未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裝飾裝修物、附屬設施設備等添置物歸承租方所有,由承租人在自上述情形發生7日內自行拆除搬遷,但承租人拆除時不得損壞房屋的主體結構及影響房屋的牢固程度。承租人逾期未拆除搬遷的,視為承租方放棄對上述裝飾裝修物、附屬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已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裝飾裝修物和附屬設施設備等添置物歸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向委托方主張任何補償。
十一、房屋返還
1.租賃合同期滿或解除、終止時,委托方將對該承租權進行重新向社會公開競拍,如承租人未報名參加競拍或未競得時,承租人應在期滿七天內返還該房屋及相關設施。
2.承租人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委托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十二、競價成交的標的,由承租人(競價成交人)和委托人自行辦理交接手續,對于標的物應繳納稅款及其他費用、以及因此產生的爭議,由承租人(競價成交人)和委托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解決,我中心概不負責。
十三、承租人須到有關部門辦理經營項目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并同委托方簽訂租房協議后方可根據營業執照上批準的營業范圍從事商業經營。
十四、承租期間的承租房修理及產生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負責,我中心和委托方概不負責(具體以租賃合同為準)
十五、承租期間,如遇中途拆建、變賣等政策因素變化,承租人必須無條件服從并不得向出租方主張任何損失(具體以委托方的租賃合同為準)。
寧海縣 (略)
房 屋 租 賃 合 同(樣本僅供參考)
寧城投租 第 號
#方(出租方):
#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 (略) 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規及《招商投資協議》的有關規定,#方與#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產情況
1.#方將座落在,土地面積平方米,房屋地上建筑面積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平方米,出租給#方使用。
2.#方承租上述房屋用于。#方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省、市、縣有關房屋使用的相關規定。 #方要變更房屋使用用途的或者縮小、擴大房屋使用面積,均需要經過#方的書面同意。
3.標的物交付#方后,由#方承擔上述房屋的使用、管理、監督責任。標的物沒有物業的,#方應自行承擔物業責任。如標的物原已有物業的,則#方需與物業辦理相應的委托手續。物業公司發生變更的,#方 (略) 辦理相應的委托手續。
第二條 租期
1.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免租日期:裝修免租金期 個月(自租賃起始之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免租期免收房屋租金,但#方仍需繳納物業、水、電等費用。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計人民幣:
(¥:元),本合同簽訂時第一年的租金由#方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租金于當年租賃期起始前支付。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計人民幣:
(¥:元)。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計人民幣:
(¥:元)。
2.#方租金付至#方以下 銀行賬戶:
(戶名:,帳號:)。 租賃期間賬號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3.#方按期足額支付租金的,#方在收到款項后15個工作日內向#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發票類型以#方(納稅人)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而定。
4.#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繳納)房屋租金以及其他費用(押金、保證金、物業費以及#方應支付的其他所有費用),如#方逾期支付的,視為#方違約,#方應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以每逾期一天按照應付金額的萬分之七計算,直至款項付清為止;同時逾期付款超過十天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不利后果。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1.#、#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的當日,#方應向#方支付租賃押金計人民幣:(¥:元)。
租賃關系終止時,#方收取的租賃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方承擔的違約金、損失、占用費、水電費、物業費等外,剩余部分在#方對資產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方。 如因#方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解除或者#方損失的,租賃押金將由#方予以沒收,不再退還#方。
2.標的物除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之外,其他費用、經營稅費、管理費等一切費稅概由#方負擔,由#方自行向有關部門繳納,并承擔不付款或延期付款的法律責任。
3.#方應按期及時繳納物業費。如有公用水電費的,#方需按實另行支付或者繳納。
第五條 資產使用要求和裝修、維修責任
1. #方在競價、簽約前 (略) 資產有詳盡了解,對現狀完全接受;雙方辦理交接手續后,視為#方完全認可房屋已滿足使用條件。交付后在使用過程中如有質量等問題由#方自行維修解決,不得以此為依據向#方主張賠償或者要求解除合同。
2.在使用過程導致#方設施設備損壞或影響經營的,由#方自行負責修復或更換。如因#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或沒有盡到維護責任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或發生人身損害事故的,由#方承擔維修責任、維修費用和賠償責任。
3. #方不得損壞房屋的主體結構,如需在房屋內部進行搭建、分割、改建、拆除(涉及建筑結構性改建、拆除的),則該改建、拆除須經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設計、施工圖紙并經#方書面同意后才能進行;如按規定需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方另行報批,經相關部門和#方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方不得在標的物上進行搭建、違建,如#方實施搭建、違建的,視為#方違約,#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方向#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拆除費用)和違約責任。
4.#方需裝飾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方書面審核和同意,#方需按照#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進行。#方裝修不得損壞和影響租賃房屋的安全,不得損壞房屋的主體結構,且必須符合裝修的相關規定。
5.本合同解除、終止、合同期滿或者#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未形成附合的(可移動物品)歸#方所有,由#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搬遷寬限期內自行搬遷;#方搬遷時不得損壞房屋的主體結構及影響房屋的牢固程度。
#方增添的裝飾裝修物、附屬設施設備等添置物包括內外墻飾、門窗、燈具、樓梯、樓板;水、電、衛生設施、開關插座、管線;消防設施等不得拆除,無償歸#方所有,#方不予任何折舊等補償或賠償。
#方逾期未搬遷的,視為#方同意放棄對未形成附合的(可移動物品)的所有權,且#方不得向#方主張補償或賠償。
6.裝修、設備搬運、調試、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由#方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責任。
7.#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三廢”排放須符合環境保護規定;消防、安全必須符合要求,發生責任事故由#方自行承擔。
8.租賃期間,#方必須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經營,如特殊行業的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批,經相關部門批準;并向#方報備。#方不得擅自更改租賃房屋的用途,如#方違約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不利后果。
9.##雙方之間只存在租賃法律關系,其它所有的涉及勞動、環保、衛生、雇傭、消防、治安、安全生產、稅收、市場監督等都與#方無涉,應當由#方自已解決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租賃期間,#方特別需要注意消防和安全生產、環保、治安等,應當嚴格按照我國《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環保法》、《 (略) 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執行,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防范措施,并落實到人,以確保不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意外事件、侵權等所有事件,如發生上述事件,造成損害的,所有刑事、民事、行政責任均由#方承擔,與#方無涉;如在租賃期間因#方原因造成政府及主管部門對# (略) 罰, (略) 罰金由#方承擔,#方予以同意,#方在接到#方通知后即將該罰 (略) 理本事件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車費、律師費)的金額支付給#方。
#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經營對周邊居民、商戶、其他單位產生不良影響的行業,如對#方投訴(包括向相關政府部門)超過兩次的,視為#方違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不利后果。
10. 合同期內以及#方占用使用期內,由于#方經營過程造成的一切事宜,均與#方無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故、財產安全、人身安全、安全事故等),如由此給#方帶來損失和賠償,均由#方承擔一切費用。
第六條 資產返還
1.本合同期滿或解除、終止時,或者#方收回資產使用權或對該資產承租權重新向社會公開拍租#方未報名或參加競拍未中標的,#方應在合同期滿(解除、終止、單方退租)七天內向#方辦理返還該資產及相關設施手續。
#方未在上述寬限期內辦理退租手續的,#方可以無條件對標的物實施斷水、斷電、斷氣、斷網措施。
2.合同終止后,#方應于期滿、解除或終止日起七日內(或按#方指定的期限),將#方租賃房屋內的物品全部搬出,若#方逾期搬出,則視為#方放棄未搬出物品的所有權,除所有裝修及添置物品歸#方所有外,# (略) 置前述物品,#方無權向#方主張任何費用的或損失(此條款已由#方明確告知#方,且#方在簽訂合同時已明確知曉),#方可以立即將該房屋租賃給他人。
3.#方返還該資產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方驗收認可,并結清#方應當承擔的費用。
4.本合同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租賃資產損壞或滅失,#方可以書面向#方申請免責,經#方調查核實后方可免除#方的責任。
第七條 轉租、轉借、轉讓
1.本標的物系出租給#方使用,#方不能對外轉租、轉借、轉讓(名義上由#方租賃使用,實際上是第三人在投資經營的)。如#方需對外轉租、轉借、轉讓的需經過#方書面同意。#方應將書面轉租、轉借、轉讓合同向#方備案(復印件),同時#方對第三人的轉租、轉借、轉讓標的物的使用目的(行業業態)、裝修規劃進行書面審核,如果使用目的(行業業態)、裝修規劃不符合規定的,#方可以拒絕轉租、轉借、轉讓。
2.如#方書面同意#方轉租、轉借、轉讓的,#方應當如實向第三人告知本租賃合同約定的各項權利事項。#方轉租、轉借、轉讓的時間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剩余期限的。如轉租、轉借、轉讓的權利義務超過本租賃合同或者期限超過本合同剩余期限的,視為#方違約。#方一經發現,有權立即解除租賃合同,并由#方承擔違約責任。
3.如##雙方約定#方同意#方對外轉租、轉借、轉讓的,但是#方拖欠租金的,從拖欠租金之后#方不再享有轉租、轉借的權利。
如##雙方約定#方同意#方對外轉租、轉借、轉讓的,但是#方搭建違章建筑、破壞房屋結構的,從#方實施上述違法、違規行為開始之日不再享有轉租、轉借的權利。
4.#方未經#方同意將標的物轉租、轉借、轉讓的,#方進行隱瞞導致#方無法發現的,#方發現后有權向#方發出書面整改意見,同時#方享有隨時解除合同的權利,該解除合同的效力追及第三人。
5.如果#方同意#方轉讓第三人經營的,三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方與第三人之間的轉讓協議應當經#方同意或者書面審核確認,如未經#方同意,視為轉讓協議無效。
第八條 #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方按約向#方收取租金。
2.#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將該房屋交付給#方。
3.#方保證承租人有權在租賃期間占有、使用租賃資產,不因其他權利影響#方的正常使用。
4.#方有權決定是否準許#方轉租、轉借、轉讓標的物,審核批準#方的裝修規劃、施工方案。
5、合同終止后,#方應于期滿、解除或終止日起七日后,#方可以無條件對標的物實施斷水、斷電、斷氣、斷網措施。同時,#方可以隨時將該房屋租賃給他人。
第九條 #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方不得在租賃資產內儲藏、使用任何違禁品、易燃易爆物等影響人身財產和公共安全的違禁物品。
2.租賃期間,#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招商投資協議規定,合法經營、合理使用該房屋,不得違法經營和進行非法活動,如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由#方承擔。如#方違法經營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一經查實,#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終止本租賃合同。
3.租賃期間,#方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防設施設備自行負責管理、配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方承擔。
4.#方應搞好門前街道清潔和房屋及周邊環境衛生,并按規定繳納服務管理費等。
5.租賃期間,#方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物品被偷盜以及其他因素等造成損失或傷害的,均由#方自行承擔,與#方無關。
6.租賃期間,#方應參加由#方組織的安全知識培訓和演練,履行相關責任與義務。
7.租賃期間,#方為該租賃房屋的實際管理人,房屋內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發生火情,電動車、充電寶、手機等充電行為所引發事故及家用電器觸電事故等,由此發生安全事故概與#方無關。
8.租賃期間,#方及其從業人員嚴格落實、服從國家、省、市等各級政府相關部門作出的決定、命令安排、防控措施,協助維護社會秩序。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防控等事項。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 (略) 置工作的虛假信息,不散布謠言,謊報險情、防控事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不編造與防控措施等災害有關的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而故意傳播。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方承擔。
9.租賃期滿或#方違反上述條款#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或##雙方協商解除合同后,#方應當在三十天內將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以及電表、水表、氣表、網絡賬戶等均予以遷出或注銷,如未能做到,則還應當向#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合同的押金),同時應當立即予以遷出或注銷。#方或者第三人拒絕注銷的,#方有權單方注銷上述賬戶和相關證件。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合同期間,租賃資產如因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變化、土地征用、拆遷等政策性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單方違約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3.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略) 理解除合同的相關事項。
4.合同期滿后#方應無條件退租,如需續租的應遵從#方規定的續租條件,經#方同意后簽訂租賃合同,如未取得續租權則按本合同約定無條件退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非因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按當年度租金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合同期限內,#方自應當支付租金之日起一個月內未支付下期租金的,視作違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承租權、沒收租賃押金并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違約金;應付租金已付次日經#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方應向#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當期租金屆滿第二天起收取,每日以當年度租金的萬分之七計算。
3.租賃期間,由于#方使用不當而造成租賃財產損失的,#方應全額賠償,同時#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方擅自將租賃資產整體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應向#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當年租金的30%計算,并沒收租賃押金,因此造成租賃財產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同時#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方在返還租賃資產時,若該資產或其附屬設施、設備不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或無法正常使用,#方應負責賠償。#方可從租賃押金中抵扣,租賃押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方另行支付。
6.租賃關系結束,#方應在期滿七天內搬遷完畢,如#方逾期不搬遷,每逾期一天,#方應按最后租賃年度日租金的2倍向#方支付占有賠償費,并由#方承擔未按約騰空資產提起訴訟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及實現騰空而產生的其他費用。同時因#方未按期搬離騰空造成下屆承租戶不能入駐,引起#方經濟損失的,由#方承擔。
7.租賃期間,#方因經營不善或自主決定不再租用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書面通知#方,經#方同意可退還剩余租金,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8.租賃期間,如遇政府規劃拆遷或其他事項,經#方同意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方收取的房屋承租押金除用以抵沖合同約定由#方承擔的費用等外,剩余部分無息退還#方,剩余租金亦無息退還。
9.租賃期間,如發現#方在租賃資產內儲藏、使用任何違禁品、易燃易爆物等影響人身財產和公共安全的違禁物品,未做好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或侵占使用未租賃資產,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由#方承擔,并追索被侵占資產的租金。#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合同,沒收租賃押金,終止租賃合同,并追索被侵占資產的租金。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雙方認為需要變更或補充的事項,由雙方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有效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寧 (略) 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方執兩份,#方執一份。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方:(簽章) #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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