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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規定, (略) 連 (略) 申請使用 (略) 粗蘆島西側閩江口 (略) 域,用海面積為1.0260公頃,用海類型為交通運輸用海,用海方式為跨海橋梁,用于建設 (略) 粗蘆島二橋及接線公路(132縣道連江粗蘆島后一至琯頭下岐段)項目。項目用海業經 (略) 人民政府批準(連政綜﹝ * 號),并依法辦理了海域使用權登記等手續,領取了《海域使用權證書》(國海證2016D *** 號),取得了海域使用權,現予以公告。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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