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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采購類型
采購人名稱
采購方式
財政預算限額(元)
項目背景
根據市衛計委每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抽檢,旨在為地區風險評估、標準制定等提供數據支持。
2、中標原則
本項目將確定1家中標供應商,按綜合評分法計算的得分由高至低的順序確定排名1名的為中標供應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標報價(1-下浮率)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得分、投標報價(1-下浮率)均相同的,按技術承諾優劣順序排列。若得分、投標報價(1-下浮率)、技術承諾均相同,則由評標委員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推選。
3、支付上限
本項目支付上限為620萬元。
投標人資質要求
服務類清單
具體技術要求
(略) 市內,每次任務根據實際工作要求確定具體抽檢地點。
二、檢測項目見附件。
見《 *** 年 (略) 市食品抽檢重點項目計劃》(附件1);
《 *** 年 (略) 市食品抽檢常規項目計劃》(附件2)。
三、總體要求
(一)除特殊要求外,一般要求隨機抽樣,應盡量采集監測區域中不同地域或不同食品經營單位的樣品。具體抽樣地點分布及要求根據采購人制定的工作方案及雙 (略) 。
(二)承檢機構根據采購方要求負責提 (略) 需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粵B牌照營運車輛、抽樣終端(手機或平板)、便攜式無線打印機、抽樣執法記錄儀、食品密封袋、封條等,完成并積極配合抽檢工作。其中抽樣終端(手機或平板)、抽樣執法記錄儀數量應不少于抽樣人員數量,便攜式藍牙打印機應不少于抽樣人員數量的二分之一,粵B牌照營運車輛應不少于抽樣人員數量的五分之二。
(三)承檢機構應遵照相關法律法規 (略) 和質 (略) 、 (略) 市食品藥 (略) 制作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作業指導書》要求開展工作, (略) 過程中要求的更新以委托方最新通知為準
(四)抽樣辦法:承檢機構抽檢人員按 (略) 署,并根據 (略) 市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細則、實施方案規定的采樣方法及采樣數量抽取樣品,并負責樣品的運輸和保管。
(五)承檢機構應于規定日期內,按要求寄送檢驗結果和相關資料。并依采購人要求,將檢驗結果及時上傳 (略) 和質 (略) 監督抽查系統。
(六)中標機構需派專家或技術人員配合采購人參加相關食品安全事件的座談、研討,并提出合理化建議。按采購人需求,配合開展新聞發布等應對媒體的相關工作。
(七)中標機構每年須提出至少一項改進項目制度機制方案和一項創新方案,方案需具備可操作性并可依據方案直接予以工作開展。
(八)承檢機構應具備抽檢信息化系統,并能實現與采購方、 (略) 、省局抽檢系統對接。抽檢信息化系統包括抽樣系統及檢驗系統。
四、檢測質量控制
中標人應無條件接受采購方組織的質量控制考核、督查(導)、實驗室間比對和資金績效評價等。
五、價格基準
食品抽檢監測(包括檢測設備及耗材費用、人工費、交通費、報告郵寄費、 (略) 費用)。所有項目各單項檢驗費用以粵價【 * 號文相應單項檢驗費用【標準(BZ)】、粵價【2009】54號《關于規范對乳制品及含乳制品及 (略) 三聚氰胺檢測收費問題的通知》,粵價函【 * 號《 (略) 省財政廳關于我省疾病預防控制收費及有關問題的復函》相應單項檢驗費用(標準(BZ))作為基準價。如上述文件沒有相應項目收費標準的,以采 (略) 調查核定價格作為該項目的基準價。抽樣費以60元/批次,執法抽檢抽樣費用為100元/批次,樣品保管費以30元/批次作為基準價。購樣費實報實銷;檢測費、抽樣費和樣品保管費以采購確定價格支付。各項目基準價格詳見附件1。供應商統一以一個下浮率X%對 (略) 報價。
商務需求
一、服務期限
該項目招標服務期限為二年,一年任務完成后由采購方決定是否續簽,最長可再續簽一年。合同一年一簽。
二、項目進度安排
按照采購人審定的抽檢方案開展任務,并及時出具檢驗報告。
三、售后服務
承檢機構應積極配合委托方開展抽檢及售后工作,應安排專人與委托方聯系,并提供手機、郵箱等聯系方式,必要時應在30分鐘內及時響應委托方需求。
四、應急工作的實施
根據委托方需求, (略) 理情況下,由雙方主要負責人協商臨時檢驗方案,承檢方應積極配合(在工作時間內1小 (略) ,在非工作時間內1.5小 (略) )委托方開展應急情況抽檢,并在抽樣結束后48小時出具檢測結果報告。同時,視情況需要,如委托方要對外發布有關食品安全信息,或處理食品安全事宜時,承檢方必須提供食品專家予以支持。
四、任務分配
1. 采購人根據各中標供應商的資質、業績、特長結合項目性質和特點來分配任務;
2. 每次任務的檢驗項目由委托方確定,承檢方必須 (略) 有檢驗項目的CMA資質(或CMAF資質),方有資格承擔該任務。如中標 (略) 分檢測項目CMA資質(或CMAF資質)時,經采購人書面同意,可以分包給其他檢測機構,應優先選擇同年度中標采購人食品類抽檢項目的其他機構,并在投標文件中予以明確擬分包檢測機構。
3. 對于采購人委托的任務中標供應商如不予接受,必須向采購人以書面形式提出正當理由且獲采購人書面同意,如未獲采購人同意而不接受任務則視為拒絕接受任務,采購 (略) 處罰。
① 中標供應商第一次拒絕采購人的任務委托,采購人將對中 (略) (略) 罰;
② 中標供應商第二次拒絕采購人的任務委托,采購人將對中 (略) 約談并停止委托任 (略) 罰,待處罰期滿后采購人在酌情重新委托任務;
③ 中標供應商第三次拒絕采購人的任務委托,采購人將對中標供應商永久停止委托新任務并對此不作任何補償。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承檢機構提供相關購樣、費用清單等,并按相關財務制度要求結算,由委托方根據實際工作進度 (略) 結算。合同有效期內超過支付上限的不以支付。
六、驗收要求
中標人按 (略) 的任務的抽檢服務任務、以及數據的匯總上報工作。依據中標人的投標響應情況和服務承諾, (略) 飛行檢查和監督考核。
七、其他要求
1、在服務期內如有以下問題,一經查實,采購人有權取消中標供應商的中標資格,保留依法追究該供應商和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的權利,并可將已分配的任務交由該項目的其它供應商:
(1) 未經采購人同意,中標供應商將采購人委托的任務分包給其他檢測機構檢驗;
(2) 中標供應商提供虛假信息或報告,誤導或欺騙采購人,以謀取非法利益;
(3) 中標供應商泄露檢驗結果;
(4) 拒絕接受采 (略) 門監督和檢查的;
(5) 中標供應商出現信用危機、財務危機、經營危機甚至破產、倒閉, (略) 合同(協議);
(6) 中標供應商采用 (略) 不正當競爭的,造成惡劣影響;
(7) 中標供應商違反法律法 (略) (略) 或服務期內發生重大失誤,并承擔相應法律和賠償責任;
(8) 中標供應商在合同期內,不按法定程 (略) 抽檢并造成不良影響的;
(9) 中標供應商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未完成抽檢任務的。
2.承檢機構主動向采購人提供進度報告、發布進度信息,承檢機構不得故意隱瞞、修改檢測結果。
3、承檢機 (略) 會各界監督,協助采購方對相關 (略) (略) 理。
4、對評價結果發現存在嚴重事故隱患和重 (略) 全風險的,承檢機構應及時向 (略) 通報。
5、承檢機構出 (略) 為的,依法追究供應商和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6、承檢機構須指定本單位至少一名食品相關專業人員專職配合采購方工作,根據采購方要求,可在采購方辦公地點協助采購方開展項目日常工作。
7、承檢機構應無條件配合采購人開展抽檢分離、 (略) 檢測、 (略) 食檢、標準提升、風險交流等創新舉措,并提供技術支持。
8、承檢機構應無條件配合采購人信息化系統建設與對接,完成采購人交辦的基礎數據庫整理等信息化建設相關工作,根據采購人要求添置信息化相關硬件、軟件,包含但不限于車載GPS、含GPS功能抽樣終端等。
9、承檢機構應配備相應項目負責人開展該項抽檢工作,如同一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同一項目周期同時負責兩個及兩個以上加工食品類抽檢項目。
10、承檢機構應配備相應抽樣 (略) 開展該項抽檢工作,如在相同項目周期承接采購人本項目以外的加工食品類抽檢項目,僅允許承接其他加工食品類抽檢項目的50%抽樣 (略) 用于本項目。
評標信息
評標方法: 綜合評分法 平均價格下浮比例: 5%
評標方法說明:
評標方法
價格分計算方法可分兩種:
方法一:價格分=[1-(投標報價-最低價)/最低價]×價格權重×100
當價格分<0時,取0。
方法二:價格分= [1-A×│1-投標報價/Z│] ×價格權重×100
Z---即本次招標的最佳報價, (略) 有通過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且報價不超過預算控制金額的有效投標報價取算術平均值,并對算術平均值下浮5~15% (略) 最佳報價。
A---價格調整系數, (略) 最佳報價時,A=0.5; (略) 最佳報價時,取A=1。
當價格分<0時,取0;方法二僅適用于工程和服務類項目,且通過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且報價不超過預算控制金額的投標供應商數量應不少于7家。當選用此方法不滿足上述條件時, (略) 文件中予以明確。
備注:所有評分要求,投標人均須采用 (略) 實驗室資質、人員、檢驗能力、所獲榮譽情況等,不得使用 (略) 以外實驗室資質、人員及能力。
序號
評分項
權重
1
(略) 分
20
2
(略) 分
50
序號
評分因素
權重
評分方式
評分準則
1
質量保證
20
專家打分
(1)考察各投標人CMA資質(或CMAF資質)檢驗項目的完整性(即獲得上述資質的檢驗項目數占監測總項目數的比例),采取客觀評分。重點項目(附件一)100%覆蓋時,得60%分數,否則不得分。常規項目(附件二)中不具備CMA資質(或CMAF資質)的項目少于10項,得30%分數;常規項目(附件二)中不具備CMA資質(或CMAF資質)的項目大于或等于10項,少于15項時,得20%分數;常規項目(附件二)中不具備CMA資質(或CMAF資質)的項目大于或等于15項,少于20項時,得10%分數;其它情況不得分。
(2)2016年至今實驗室組織儀器核查次數不少72次(須提供儀器核查記錄),得2%分數;標物核查不少18次(須提供標物核查記錄),得2%分數; (略) 比對不少36次(須提供比對結果評定記錄和原始記錄),得2%分數
(3)若承諾工作日1小時,非工作日2小時響應服務需求并開展抽檢工作,得4%分數。
2
擬安排的項目負責人情況
4
專家打分
要求擬安排的項目負責人具有 (略) 省農 (略) 頒發的《檢驗員證》或《抽樣員證》(其中《檢驗員證》證件適用范圍僅為快速檢測的不得分)。要求提供項目負責人近兩年(2015年10月-2017年9月)社保資料(社保資料必須至少包含養老、醫療和工傷; (略) 保不予計算;網頁截圖或窗口 (略) 保部門出具的證明均可,行政事業單位投 (略) 保等效的證明材料)及資格證書作為評標依據。在此基礎上,以下二項累加計分:
(1)具有質量、質量管理、化學、微生物學、農學或食品檢驗類專業正高級(教授級/研究員級)職稱的得50%分數,副高級職稱的得25%分數;
(2)具有化學或微生物學或農學或食品檢驗類專業博士學位的得50%分數,碩士學位的得25%分數。
要求提供職稱證書、學位證書及資格證書掃描件(原件備查)作為得分依據。
(略) 文件采購人其他要求第9款要求。
3
擬安 (略) 成員(項目負責人除外)情況
10
專家打分
擬安排的項目主要技術人員不得少于50人,其中抽樣人員至少20人,否則本項直接計0分。在此基礎上,以下三項累加計分:
(1)每增加1名抽樣人員的加2%分數,最高加20%分數;
(2)每有1人具有副高級(或以上)職稱的得6%分數,最高得40%分數;
(3)每有1人具有中級職稱的得4%分數,最高得40%分數。
若有同一人員同時具有中級職稱和副高級(或以上)職稱,只計一次最優得分。
項目檢驗人員都應具有 (略) 省農 (略) 頒發的《檢驗員證》,項目抽樣人員都應具有 (略) 省農 (略) 頒發的《抽樣員證》(其中《檢驗員證》證件適用范圍僅為快速檢測的不得分),未證明及無法證明的均不得分。若有同一成員同時擔任抽樣人員和檢驗人員,此人不計人數不計分。(須提供投標截止日前半年( * 月) (略) (略) 保資料、資格(學歷)證書作為得分依據(所有資料均要求掃描件,原件備查)。評分中出現無證明資料或 (略) 提供資料判斷是否得分的情況,一 (略) 理。)。
(略) 文件采購人其他要求第10款要求。
4
項目擬使用的設備情況
8
專家打分
考察具有用于食品檢驗的先進儀器設備情況(要求設備必須在 (略) )。
(1)先進儀器設備配置情況:
液相色譜三重四級桿串聯質譜儀(LC-MS-MS)、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儀、液相色譜-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儀、氣相色譜三重四級桿串聯質譜儀(GC-MS-MS)、穩定同位素質譜儀、氨基酸自動分析儀、熒光定量PCR儀, (略) 上述設備的得60%分數,其他情況則每種設備以5%分數計。
(2)必備大型檢測設備情況:
(a)液相色譜質譜聯用儀 (LC-MS)【含液相色譜串聯質譜儀(LC-MS-MS)】4臺套;
(b)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儀(ICP-MS)1臺套;
(c)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 (GC-MS)【含氣相色譜串聯質譜儀(GC-MS-MS)】4臺套;
(d)液相色譜儀(LC)2臺套;
(e)氣相色譜儀 (GC)3臺套;
(f)原子熒光光度計(AFS) 1臺套;
(g)離子色譜儀 1臺套。
投標人具有以上7種設備數量要求且設備均為投標人自有的得40%分數,否則不得分。
要求提供儀器設備購買發票(憑證)掃描件作為得分依據。
5
技術服務的成熟度
3
專家打分
(1)2016年至今(以結果通知單日期為準)參加由CNAS、CNAS認可的能力驗證單位組織的關于食品的能力驗證且結果為滿意的次數,不少10次,得50%分數;不少5次,得20%分數;其它情況不得分(須提供組織單位發布的結果通知單)。
(2)2016年至今(以結果通知單的日期為準)參加國家認監委實驗室能力驗證食品類A類項目取得“滿意”評價的次數不少于3次,得50%分數;不少2次,得20%分數;其它情況不得分(須提供組織單位發布的結果通知單)
6
投標人資格情況及通過相關認證情況
5
專家打分
設置與項目相關的資格(認證)要求,采取客觀化評分。
(1)具備國家級CMA資質(含食品檢測)或國家級CMAF資質、國家實驗室認可CNAS、檢查機構認可CNAS、得80%分數;其它情況每項以15%分數計。要求提供有效的資質/認證證書掃描件(原件備查)作為得分依據。
(2)復檢工作資質情況:2016年至今,食品復檢報告量不高于15(含)個的,得5%分數;近兩年食品復檢報告量為30個的,得10%分數;近兩年食品復檢報告量高于60個的,得20%分數;否則不得分。須提供復檢通知書或復檢告知書證明材料作為得分依據。評分中出現無證明資料或 (略) 提供資料判斷是否得分的情況,一 (略) 理。
3
(略) 分
30
序號
評分因素
權重
評分方式
評分準則
1
實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2
專家打分
(1)實施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強,構思方案優良,對本項目的理解把握程度和整體思路到位,重點突出,難點分析到位,方案涉及細則編制、抽樣、檢驗、總結分析、后續服務(含數據錄入、風險交流)等流程。按照投標文件 (略) 橫向比較,分檔評分:評價為優得30%-40%分數;評價為良得20%-30%分數;評價為中得10%-20%分數;評價為差不得分。(2)實施方案中若提供具體的檢驗細則,橫向比較,分檔評分:評價為優得15%-20%分數;評價為良得10%-15%分數;評價為中得5%-10%分數;評價為差不得分。
(3)工作方法中若涉及組 (略) * ,嚴格依據 (略) 項目任務,得15%分數。
(4)工作手段中若涉及利用現有食品安全微信公眾平臺加強風險交流,并承諾更新頻率不少于3次/周,得20%分數(提供微信公眾平臺二維碼圖片及平臺簡介截圖為證明材料)。
2
項目重點難點分析(須含時效性保障)、應對措施及相關的合理化建議
2
專家打分
(1)按照投標文件響應情況,須含抽檢相應時效性報賬的承諾,制定夜間抽檢服務相應方案、執法抽檢服務相應方案,如無不得分。
(2)承諾通過自購或租賃的方式配置足夠24小時響應能力的粵B牌照抽樣車輛( (略) (略) 有人信息應與投標人一致, (略) (略) (略) 一致)。車輛數量不少于抽樣人員數量的五分之二,并提供符合項目期限的租賃合同、行駛證掃描件等信息以備查驗。未提供承諾或承諾不滿足要求的,不得分。
(3)根據 (略) 市《2017年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細則(第二次修訂稿)》、《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作業指導書2.0》相關內容,提出抽檢項目設定、抽檢流程設 (略) 性建議,并包含具體修改方案或實施方案。
橫向比較,分檔得分:評價為優得80%-100%分數;評價為良得70%-80%分數;評價未中得60-70%分數;評價為差不得分,專家需說明情況。
3
投標人同類項目業績情況
5
專家打分
設置與項目相關的業績要求,采取客觀化評分。
(1)2016年至今獨立承擔 (略) 抽檢任務的次數,每次以10%分數計,此項最高不超過20%(須提供 (略) 委托合同)。
(2)2016年至今獨立承擔市級或以上食 (略) 門的抽檢任務的合同金額,達到4000萬元或以上(其中 (略) 市的業績不少于2000萬元),得80%分數;大于3000萬元但小于4000萬元(其中 (略) 市的業績不少于1200萬元),得40%分數;合同金額大于2000萬元但小于3000萬元(其中 (略) 市的業績不少于400萬元),得20%分數;其它情況不得分(以政府委托文件、中標通知書、合同或驗收報告復印件為準)。
4
投標人獲獎(榮譽)情況
6
專家打分
考察投標人獲得市級(或以上)獎項數量。(1)國家級獎項每個得25%分數;(2)省級獎項每個得15%分數;(3)市級獎項每個得5%分數。其中(3)項得分不超過25%分數。國家級獎項指獎項頒發 (略) ( (略) (略) 政機關) (略) 業協會(學會);省市級獎項指獎項頒發單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級,或以上級別)人民政府( (略) (略) 政機關),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級,或以上級別) (略) (學會)。要求提供相關獲獎證書掃描件(原件備查)作為得分依據。評分中出現無證明資料或 (略) 提供資料判斷是否得分的情況,一 (略) 理。
5
投標人規模情況
6
專家打分
(1)投標人規模(員工人數)情況, (略) 保為準,按照投標文件 (略) 橫向比較,排序評分:投標人規模最大的,排序為第一,得50%分數;排序為第二,得(N-1)/N*30%分數;依此類推;排序最后的,不得分。要求提供以投標人名義(分公司、子公司等下屬機構均無效)為員工繳納 (略) 保資料(網頁或窗口打印資料均可;要求資料 (略) 保人數)掃描件(原件備查)作為得分依據(也可提供具有同等效力的醫保材料、上級人事主管單位的證明材料)。各月人數不同時,以近六個月平均值計算投標人員工人數得分。評分中出現無證明資料或 (略) 提供資料判斷是否得分的情況,一 (略) 理。
(2) (略) 市范 (略) 地情況:實驗室總面積占10000平方米以上,得50%分數,否則不得分。 (略) 地要求提供產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件(原件備查); (略) 地須為商業用地或工業用地,要求提供用地性質證明文件、租賃合同(自本項目開標之日起算,租賃期限不少于1年)及開標之日前6個月的租金流水( (略) 出具)掃描件(原件備查)作為得分依據。
6
投標人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創新、設計)情況
8
專家打分
考察投標人在項目相關領域自主知識產權情況,采取客觀化評分。
(1)2015年以來(以授權公告日為準)獲得食品檢測相關專利的個數,每個以12%分數計,此項最高不超過60%分數(須提供專利證書掃描件)。
(2)2015年以來作為第一起草單位參與制訂1項(含1項)以上的食品類國家標準,且該標準已正式發布,得40%分數(須提供標準正式文本復印件)。
7
項目完成(服務期滿)后的服務承諾
1
專家打分
按照投標文件 (略) 橫向比較,分檔評分:評價為優得80%-100%分數;評價為良得60%-80%分數;評價為中得30%-60%分數;評價為差不得分。
其他
附件
( 2018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抽檢 )需求公示
備注1:本公示期限為2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登錄采購系統,點擊“提出需求疑問” (略) 質疑, (略) 回復。
2018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抽檢
服務類
(略) 和質 (略)
公開招標
1
1、項目概況
1、正式注冊的政府采購供應商。2、投標人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運作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檢測機構。3、在項目實施區域( (略) 市)具有能承擔食品檢驗工作的實驗室(該實驗室具備CMA資質證書(含食品檢測)或具備CMAF資質證書)。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5、 (略) 賄犯罪記錄( (略) 定期向 (略) 申請對政府采購供應商庫中注冊有效 (略) 集中查詢,投標文件中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序號
采購計劃編號
需求內容
數量
單位
備注
財政預算限額(元)
1
PLAN- *** 174
詳情請參加附件
1.0
項
1.0
一、抽檢地點
備注2:供應商在公示期過后對采購需求仍有異議的,請向采購人提出,采購人應予答復,并將供應商異議及答復材料在制作采購文件前移交給集中 (略) 會采購代理機構。(采購公告查詢地址:http:/ *** )。采購需求疑問及回復列表
序號
疑問標題
疑問內容
疑問單位
疑問人
疑問附件
疑問日期
標題
內容
單位
采購人
附件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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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