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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 | ||||||
涉及項目名稱、標段 | (略) 變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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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補遺書01號 致施工標段各投標單位: 1、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中“業(yè)績要求”修改為: 業(yè)績要求:近三年內(2011年以來)已完成3個或以上類似項目業(yè)績。 2、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0.3修改為: 1.10. (略) 文件的澄清將在投標 (略) 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如果澄清發(fā)出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天,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3、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3修改為: 3.4.3投標保證金的退還投標保證金將于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后無息退還到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時投標人須提供以下資料: (1)寫明投標單位 (略) 賬號的單位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出示身份證原件); (2)投標保證金收據(jù)原件; (3)與招標人簽訂的合同原件及履約擔保收據(jù)復印件(僅對中標人適用)。 4、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3修改為: 3.5.3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的年份要求近3年(2011年以來) 5、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 (略) 分專用合同條款第10.1變更的范圍修改為: 10.1關于變更的范圍的約定: (略) 涉及的工程變動或增加,一律按 (略) 相關文件辦理。 6、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四、投標保證金”附件1修改為: 附件1:投標保證金收據(jù)復印件。 7、投標人提問: 提問①:工程量清單中A.1.2.4、A.1.2.5、A.1.2.6、A.1.2.9項未注明單位。 回復:工程量清單中A.1.2.4、A.1.2.5、A.1.2.6、A.1.2.9中單位均為m3; 提問②:工程量清單A.1.3.1“ (略) 觀測工程”取費基礎為0.3% A.2.4.2“辦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取費基礎為1.5% A.2.5.2“其他施工臨時工程”取費基礎為1% 取費基礎是否為“A.1 建筑工程”,若不是,請明確。 回復:A1.3.1 、A.2.4.2、2.5.2取費基礎請根據(jù) (略) 省水利廳頒布的文件, (略) 確定;且施工臨時工程為總價承包項目,中標后不做調整;“ (略) 觀測工程”為總價項目,中標后不做調整; 提問③:招標文件第134頁“工程量清單說明”中如此描述: “2.3工程量清單中標價的單價或金額, (略) 需人工費、施工機械使用費、材料費、其他 (運雜費、質檢費、安裝費、缺陷修復費、保險費,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風險、責任和義務等),以及管理費、利潤等。” “2.4規(guī)費和稅金等不可競爭的費用不包括在子目單價中。” 而工程量清單中要求的“工程量清單單價分析表”格式中是包含了規(guī)費和稅金的,按照《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中相關要求,規(guī)費和稅金應該是包含在單價中的。請明確。 回復:規(guī)費和稅金包含在單價中。 提問④: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單價分析表”格式中有價差一欄,請 (略) (略) 理的材料名稱和材料限價。 回復:請投標人根據(jù) (略) 省水利廳頒發(fā)的相關文件,且結合投標人的實際情況,自行 (略) 的材料名稱和限價,進行投標報價; 8、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更改為2015年 6 月 17 日17:00前到達以下賬號: 戶名: (略) 賬號: *** (略) : (略) (略) 9、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更改為:2015年 6 月 18 日 09 時 00 分。 10、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招標人: (略)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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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補遺書01號 致施工標段各投標單位: 1、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中“業(yè)績要求”修改為: 業(yè)績要求:近三年內(2011年以來)已完成3個或以上類似項目業(yè)績。 2、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0.3修改為: 1.10. (略) 文件的澄清將在投標 (略) 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如果澄清發(fā)出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天,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3、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3修改為: 3.4.3投標保證金的退還投標保證金將于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后無息退還到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時投標人須提供以下資料: (1)寫明投標單位 (略) 賬號的單位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出示身份證原件); (2)投標保證金收據(jù)原件; (3)與招標人簽訂的合同原件及履約擔保收據(jù)復印件(僅對中標人適用)。 4、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3修改為: 3.5.3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的年份要求近3年(2011年以來) 5、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 (略) 分專用合同條款第10.1變更的范圍修改為: 10.1關于變更的范圍的約定: (略) 涉及的工程變動或增加,一律按 (略) 相關文件辦理。 6、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四、投標保證金”附件1修改為: 附件1:投標保證金收據(jù)復印件。 7、投標人提問: 提問①:工程量清單中A.1.2.4、A.1.2.5、A.1.2.6、A.1.2.9項未注明單位。 回復:工程量清單中A.1.2.4、A.1.2.5、A.1.2.6、A.1.2.9中單位均為m3; 提問②:工程量清單A.1.3.1“ (略) 觀測工程”取費基礎為0.3% A.2.4.2“辦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取費基礎為1.5% A.2.5.2“其他施工臨時工程”取費基礎為1% 取費基礎是否為“A.1 建筑工程”,若不是,請明確。 回復:A1.3.1 、A.2.4.2、2.5.2取費基礎請根據(jù) (略) 省水利廳頒布的文件, (略) 確定;且施工臨時工程為總價承包項目,中標后不做調整;“ (略) 觀測工程”為總價項目,中標后不做調整; 提問③:招標文件第134頁“工程量清單說明”中如此描述: “2.3工程量清單中標價的單價或金額, (略) 需人工費、施工機械使用費、材料費、其他 (運雜費、質檢費、安裝費、缺陷修復費、保險費,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風險、責任和義務等),以及管理費、利潤等。” “2.4規(guī)費和稅金等不可競爭的費用不包括在子目單價中。” 而工程量清單中要求的“工程量清單單價分析表”格式中是包含了規(guī)費和稅金的,按照《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中相關要求,規(guī)費和稅金應該是包含在單價中的。請明確。 回復:規(guī)費和稅金包含在單價中。 提問④: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單價分析表”格式中有價差一欄,請 (略) (略) 理的材料名稱和材料限價。 回復:請投標人根據(jù) (略) 省水利廳頒發(fā)的相關文件,且結合投標人的實際情況,自行 (略) 的材料名稱和限價,進行投標報價; 8、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更改為2015年 6 月 17 日17:00前到達以下賬號: 戶名: (略) 賬號: *** (略) : (略) (略) 9、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更改為:2015年 6 月 18 日 09 時 00 分。 10、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招標人: (略)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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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