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湖污水處理廠一期改造工程(項目名稱)漕湖污水處理廠一期改造工程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漕湖污水處理廠一期改造工程(項目名稱) (略) (略) (略)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相行審投備〔2024〕329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 (略) (略) ,招 (略) (略) ,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漕湖污水處理廠一期改造工程(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 (略) (略) (略) 和勝岸港 (略) 東南側
2.2建設規模:目前運行能力為#噸/天(一期#噸/天已停止使用)本次改建擬重新啟用一期工程(#噸/天),工程內容主要包括1 (略) 進水井及污水泵房、102調節池、103細格柵及旋流沉砂池、104配水井、105生化池2座、除臭、106二沉池2座、107混凝沉淀過濾一體池2座、108紫外消毒及反沖洗水池、109污泥回流泵房、11 (略) 理間、112綜合樓、114加藥間、117鼓風機房、室外圍墻、地磅移位、綠化、道路、雨污水,雨污水及安裝配套工程(構筑物套管與電纜井等),合同估算價約924.#元。(工程特征、結構層次、建筑高度、道路寬度長度等)
2.3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合同估算價 (萬元) | 定額工期 (日歷天) | 招標工期 (日歷天) |
N## | 漕湖污水處理廠一期改造工程 | 漕湖污水處理廠一期改造工程 | 924.82 | / | 120 |
2.4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資質條件: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業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否
?投標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2020-07-01至今(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元(含)以上的類似污水廠(單項雨污水工程除外)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類似工程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項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的原件掃描件,施工合同信息還需在 (略) 場監管 (略) (略) (略) 中歸集或登記,并提供合同歸集或登記信息頁 (略) 頁截圖。質量為合格,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上的中標金額為準,非招標項目以合同金額為準。
□/
3.3項目負責人要求: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 (略) 政公用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證書(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或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項目負責 (略) 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項目負責 (略) 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4財務要求:/。
3.5信譽要求:/。
3.6其他要求:(1)投標申請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投標申請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3)根據省、市清 (略) 場準入和通報批評的企業及人員名單的通知, (略) 場準入的單位和人員未經解禁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建筑施工企業不得與限制準入的勞務企業開展勞務合作。(4)本項目項目負責人需提供無在建工程承諾書(格式見附件),且在規定的端口上傳掃描件,未按規定提供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5)本項目執行《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6)本工程執行“蘇建招辦〔2022〕2號文”,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 (略) 于不合格狀態。(7)本項目按開標當日 (略) 住房和 (略) 公布的 “建筑業企業投標行為考評結果”中的扣分值執行。(8)本工程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在 (略) 啟用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
?本工程不接受最 (略) 建筑施工企業綜合考評等級為C類投標人參與投標。
□近兩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 (略) 罰的;
□近一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近三個月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近五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本工程 (略) 于違反投標保證信用承諾行為信息公布期內的企業參與投標。
3.7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5-07-01 00:00至2025-07-08 23:59;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潛在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 (略) ”獲取;
5.投標文件的遞交5.1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5-07-14 09:30。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確的事項:6.1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6.2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投標人最多只允許中標1個標段。
如果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標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標人按下列原則推薦中標候選人:
□按照標段順序,投標人在前面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后,所投其他標段將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按照標段最高投標限價從大到小的順序,投標人在最高投標限價大的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后,所投其他標段將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
7.評標方法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合理低價法,詳情見附件。
是否采用評定分離:□是?否。
8.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 (略) 、http://** (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9.招標人信用承諾書本次招標項目招標人信用承諾詳見附件。
10.監管部門(略) (略) 招投標管理服務中心
11.聯系方式招 標 人: | (略) (略) | 招標代理機構: | 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
地 址: | (略) (略) 元和 (略) 105號 | 地 址: | 蘇州 (略) (略) 37號2號樓5樓 |
郵 編: | # | 郵 編: | # |
聯 系 人: | 顧家偉 | 聯 系 人: | 厲昆、王雯婧 |
電 話: | 0512-# | 電 話: | 0512-#-8003 |
傳 真: | 傳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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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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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