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破產申請及債權申報公告
湖南小檸 (略) 各債權人:
(略) (略) (略) 于2025年3月17日作出(2025)湘0104破申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劉建純對湖南小檸 (略) 提出的破產清算申請,并于2025年6月27日作出(2025)湘0104破6號《決定書》,指定廣東君言(長沙)律師事務所&湖南銅順破 (略) 為湖南小檸 (略) 管理人。
現管理人通知各債權人應于2025年8月30日前向管理人(通訊地址: (略) (略) (略) 458號藍灣國際廣場B座27樓;聯系人:曾宇晟;聯系電話:*(微信同號);郵箱:*@*Q.com)申報債權(具體模板可添加管理人微信獲?。嬲f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于連帶債權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湖南小檸 (略) 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湖南小檸 (略) 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特此通知
湖南小檸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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