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婺源縣中央財政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的公告
根據《江西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5 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的通知》(贛財農指〔2025〕18號)和《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5年中央財政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精神,按照《 (略) 2025年中央財政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將項目申報公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1263” (略) ,加快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堅持農戶家庭經營基礎性地位,促進農民合作經營,突出抓好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促進其組織規模逐步擴大、經營水平穩步提升、聯合與合作不斷深化、引領帶動能力明顯增強。積極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
二、支持原則
(一)聚焦穩糧保供。在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上下功夫,突出糧油規模經營主體這一關鍵,宣傳發動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集成配套推廣現有良田、良種、良機、良法提升單產水平,助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
(二)聚焦優勢特色產業。 (略) 域優勢特色產業,整合相關涉農資金,科學謀劃、統籌安排,優先扶持具有帶動能力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打造現代農業發展高素質生產經營隊(略)。
(三)聚焦聯農帶農。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機制,將聯農帶農作為政策傾斜的重要依據,鼓勵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通過土地經營權作價出資、訂單收購、吸納就業、收益分紅等方式帶動農戶增收,切實提升聯農帶農能力。
三、有關要求
1.公告時間5個工作日,從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5日;
2.公告期內,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或來 (略) 農村事務股反映。聯系人:齊恒福,聯系電話,0793-(略)。
附件:婺源縣2025年中央財政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實施方案
婺源縣 (略)
2025年7月10日
婺源縣2025年中央財政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實施方案
根據《江西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5 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的通知》(贛財農指〔2025〕18號)和《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5年中央財政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精神,按照《 (略) 2025年中央財政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實施方案》要求,為實施好我縣2025年中央財政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支持原則
(一)聚焦穩糧保供。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在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上下功夫,全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重點支持糧油作物等重要農產品生產。
(二)聚焦優勢特色產業。 (略) 域優勢特色產業,整合相關涉農資金,科學謀劃、統籌安排,優先扶持具有帶動能力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打造現代農業發展高素質生產經營隊(略)。
(三)聚焦聯農帶農。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機制,將聯農帶農作為政策傾斜的重要依據,鼓勵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通過土地經營權作價出資、訂單收購、吸納就業、收益分紅等方式帶動農戶增收,切實提升聯農帶農能力。
二、項目條件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申報補助資金共計(略)元(其中:合作社(略)元、家庭農場(略)元)。采取主體自主申報、審核遴選的方式擇優確定獎補對象,對近3年(2022-2024年)已實施項目的主體,2025年不建議再安排項目。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獎補對象應為經營規模適度、財務管理規范、制度健全有效、生產服務優質、聯農帶農緊密、社會聲譽良好的經營主體。農民合作社獎補對象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華 (略) 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登記且納入農業農村部重點監測農民合作社名錄庫管理,且通過服務、指導、培訓、務工等方式帶動成員和非成員農戶數量不少于50戶;家庭農場獎補對象應納入全國家庭農場“一碼通”服務系統管理,且通過服務、指導、培訓、務工等方式帶動農戶數量不少于5戶。
三、項目實施
(一)生產設施條件改善。聚焦地方優勢特色產業,重點集中支持該產業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以扶持省級及以上農民合作社和省級家庭農場為主。項目資金用于改善生產設施條件,應用先進適用技術,開展標準化生產等。實施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改善基礎條件,用于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修建標準化生產基地;二是打造標桿合作社,用于規范內部管理、提升生產經營水平、改善合作社檔案櫥柜、財務管理等辦公設備、提升聯農帶農能力等方面支出;三是購買農產品加工、分揀包裝、檢疫檢測、裝備智能化等設施設備;四是與科研機構、 (略) 校合作,開展技術研發和創新,引進運用 (略) 技術等;五是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支持開展綠色有機認證,創建農產品品牌。補助標準: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不得高于項目總投資的50%,單個農民合作社補助資金不超過(略)元、單個家庭農場補助資金不超過(略)元。項目資金不得用于購買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已支持的農業機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費用、興建樓堂館所、 (略) 圍墻、彌補預算支出缺口、支付日常辦公經費、人員工資和土地流轉費等與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無關的支出。項目主體不得同時實施組織開展農民培訓項目。
(二)組織開展農民培訓。以全國和省級單產提升整建制推進縣、省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縣為重點,支持有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含家庭農場協會)組織開展農民培訓。一是采取現場觀摩、田間授課、技術指導等方式,分作物、分季節、分區域開展全產業鏈糧油生產技術等培訓,提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經營主體技術技能水平;二是組織家庭農場、合作社(成員),圍繞規范管理、安全生產、產銷對接、品牌創建等方面開展培訓;三是用于改善培訓條件。補助標準:培訓費用共計2.(略)元,培訓人員不得少于65人,培訓費不超過300元/人。用于改善培訓條件資金數量不得超過培訓總支出的30%。項目主體不得同時實施農業生產設施條件改善項目,不得重復享受高素質農民培訓等項目補助。
四、工作要求
一是抓好項目實施。各鄉(鎮、街道)要細化項目實施方案和內容,及時 (略) 內相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采取自愿申報的原則,對有意向申報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組織填報項目備案表,縣農業農村組織相關人員對上報備案項目的材料進行評審,符合相關條件的,推 (略) (略) 。
二是加大統籌力度。各鄉(鎮、街道)按照集中力量辦事的原則,融合相關涉農資金,聚焦主導產業,進行全鏈條支撐。要按照“做什么、怎么做、達到什么效果” (略) ,建立項目儲備庫和臺賬,提前做好項目儲備,確保項目“等”資金。要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支持農業設施建設。同時,縣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指導項目實施主體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和資金使用方向,正確使用項目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是提交項目報告。縣 (略) 加強對項目實施情況的日常調度督導和核查驗收,2025年12月10 (略) 級 (略) 上報項目實施情況報告。 (略) 級 (略) 將組織開展項目實施情況抽查驗收,根據有關要求組織開展績效評價,視情況開展抽查。對弄虛作假的,將 (略) ,并取消項目資格。
聯系人:婺源縣 (略) 齊恒福 0793-(略)
2025年中央財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任務清單
縣(市、區) | 支持農民合作社數量(家) | 支持家庭農場數量(家) |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數量(個) | 組織開展農民培訓主體數量(家) | 先 (略) 域糧食單產水平提升 |
婺源縣 | ≥1 | ≥1 | 0 | ≥1 | 0 |
合 計 | ≥1 | ≥1 | 0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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