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公告
(第1次發布)
項目編號:坑口聯社交﹝2024﹞*號
受荔灣區沖口街坑口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以下簡稱“坑口聯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5月23日10: (略) 荔灣區花地大道中89號14樓坑口聯社交易廳)對(金昊大廈409室項目)(以下簡稱“交易項目”)進行交易,本交易項目采用現場舉牌競價方式進行,歡迎有意參加單位前來報名參與。
一、資產情況
(一)交易資產:金昊大廈409室。
(二)交易資產類型:辦公樓。
(三)交易資產土地屬性:集體建設用地。
(四)交易資產座落位置:花地大道中83號。
(五)交易資產面積:129平方米,
(六)交易資產的數量:1。
(七)交易資產的用途:辦公。
(八)交易資產的現狀:租賃。
(九)交易資產的現狀情況:一間辦公室。
(十)交易資產的權屬情況
1.土地所有權人: 坑口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 。
2.土地所有權證號:穗集有(2012)第*號 。
3.土地使用權人: 坑口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 。
4.土地使用權證號: 無 。
5.地 號: *JA0003 。
6.房產所有權人: 坑口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 。
7.房產所有權證號:穗集地證字第*號。
(十一)交易資產抵押情況
1.資產是否存在抵押:否。
2.抵押權人:無。
3.他項權證號:無。
4.抵押期限:無。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類別:租賃。
(二)交易方式:現場舉牌競價。
(三)資產使用范圍:辦公。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交易資產在租用過程中,如出現土地違法、違法建設、環境違法等被立案查處或者處理未完結等情況的,相關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或承租方自行承擔。
2.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內,一切設備(含消防設備)的配置必須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及有關部門的規定和要求;若設備(含消防設備)的配置不符合規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關行政及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負責。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內,所經營的項目必須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及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的規定和要求;若承租方在經營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被判定違法違規或被處罰,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負責。
4.報名人一旦成功報名,不得撤回。本交易項目最終解釋權歸坑口聯社所有。
(五)交易底價、租金、交易保證金、合同履約保證金
1.交易底價:¥*元/月;
2.租金以實際競得價為準,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5日前當交付當月的租金;
3.租金遞增方式:無;
4.交易保證金為¥*元(大寫:*萬*仟*佰***元),在報名截止前(即2024年5月21日16:30)以轉賬方式全額支付交易保證金到坑口聯社。
5.合同履約保證金為¥*元(大寫:*萬*仟*佰***元),在確定競得人后,競得人參與交易時的交易保證金將自動轉化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注:合同簽訂后交易時繳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補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據,重新開具保證金收據,如競得人在簽訂合同后不辦理交易保證金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或不補足合同履約保證金的手續,則視為競得人違反交易規則、合同約定及放棄競得資格,競得人所繳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將被沒收,已簽訂的合同視為無效)
(六)租賃期限: 2年,自 2024年 6月 1 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七)合同的簽訂:競得人應在現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在中標公示期(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交易合同。如因競得人的原因,導致未能按期簽訂交易合同的,則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競得人所繳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將被沒收;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導致未能按期簽訂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須在5個工作日無息退回競得人所繳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本次交易的結果視為無效,若需再次交易,則重新發布交易公告。
(八)資產交付時間: 合同簽訂一周內。
(九)資產交付方式: 整體交付。
(十)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詳見合同樣本(報名時間內向聯社咨詢查閱)。
三、交易準入條件
中國境內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對投標人的其他要求條件:無
四、競得人確定原則
本交易采用價高者得及原租戶優先原則。
五、咨詢及報名
(一)有意參加單位或個人可于2024年5月13日08:30至5月21日16:30(節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辦公時間攜帶相關資料到坑口聯社(地址: (略) 荔灣區花地大道中89號15樓)進行咨詢及報名,并索取交易詳細資料。交易資產的現狀及一切具體情況,須向坑口聯社“三資”交易站詳細了解。
(二)報名時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證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1.報名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2.以單位名義報名的須提供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3.非報名人本人或報名單位法定代表人本人報名的,需出具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4.按照信息發布的規定提交其他相關資料。
(三)坑口聯社對報名人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按要求繳納交易保證金,取得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后,填寫《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表》。荔灣區坑口聯社“三資”交易站)憑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及《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登記表》發放《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資格確認書》。
(四)報名人須在報名截止(即2024年5月21日16:30)前攜帶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和《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表》,到荔灣區坑口聯社“三資”交易站領取《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資格確認書》,逾期報名登記、逾期繳納交易保證金或逾期領取《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資格確認書》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參與交易資格。
已繳納交易保證金,但因逾期領取《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資格確認書》未能報名成功的,在中標公示期(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到坑口聯社憑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辦理退回交易保證金手續,無息領回其交易保證金。
報名人一旦成功報名參與本次交易活動,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項目情況,認可交易標的物現狀,了解交易標的物產權、消防、周邊環境、 (略) 及存在的瑕疵等詳細情況,理解和接受有關交易的全部內容,同意以底價或最終成交價確定競得人,愿承擔參加交易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約定承擔履行義務的風險和責任,同時享有相應權利。若報名人未被確認為的競得人,在中標公示期結束后(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5個工作日內到坑口聯社憑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辦理退回交易保證金手續,無息領回其交易保證金。
六、交易競價
競價人須在2024年5月23日10:00前攜帶《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資格確認書》及相關資料到荔灣區坑口聯社“三資”交易站/(地址: (略) 荔灣區花地大道中89號14樓坑口聯社“三資”交易廳)參與交易,未按規定交易時間到達參與交易的,視為競價人自動放棄參與資格,其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回。參與交易時,攜帶資料明細如下:
(一)競價人身份證件;
(二)《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資格確認書》;
(三)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
(四)非競價人本人或競價單位法定代表人參與交易的,需出具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件原件。
七、中標公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須進行中標公示,公示期自發布中標公示當天起計,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如對本交易的中標結果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在正常工作日的辦公時間(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持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相關的實質證據材料,到坑口聯社(地址: (略) 荔灣區花地大道中89號15樓)或到交易機構荔灣區坑口聯社“三資”交易站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中標公示期內并無收到任何有效異議,合同簽訂后,由坑口聯社與承租方所產生的一切矛盾糾紛、行政及法律責任均與交易機構無關。
八、聯系方式
資產所屬單位:荔灣區沖口街道坑口聯社
聯系人:陳惠河 聯系電話:020-*-819
交易機構名稱: 坑口聯社“三資”交易站
聯系地址:荔灣區花地大道中89號14樓坑口聯社“三資”交易廳
聯系人:陳樹彬 聯系電話:*-817
監督機構:荔灣區沖口街道坑口聯社監事會
監督電話:020-*
荔灣區坑口聯社“三資”交易站
2024年5月11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