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區(qū)花園街道葉篷村原新葉辦公樓二層公開掛牌招租公告
(略) 柯城區(qū)花園街道葉篷村經濟合作社委托,對集 (略) 柯城區(qū)花園街道葉篷村閑置的辦公樓二層進行公開掛牌招租,具體情況如下:
招租資產概況:
標 (略) 柯城區(qū)花園街道葉篷村新葉新村自然村原新葉辦公樓第二層,門牌號13號,租賃區(qū)域建筑面積約180平方米,房屋結構為磚混結構,辦公樓內通水通電,基本設施齊全。(具體情況以實際為準)
首年租金起掛價16000元,競價保證金2000元,履約保證金2000元,保證金不計息。
特別約定:
1.承租方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經營范圍:僅限用于法律允許的合法經營范圍(不準用于環(huán)境污染類、高噪音類及化工類)。
3.租賃年限為5年,前三年租金不變,從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5%。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一個月付清下一年租金,以后每年依次類推。
5.成交原則:出價最高者得(出價最高者取得租賃權)。
6.標的物如有視頻資料、圖片、圖紙等,僅供競價人參考,不構成對標的物的任何擔保。標的以現狀招租,敬請意向人實地查看,一旦報名競價視為對標的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掛牌競價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詢或對標的不了解而提出異議或反悔。
7.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租賃期間與*方生產經營、使用產生的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各種稅(費)、水、電、氣、通訊、物業(yè)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等)均由*方自行承擔,依法及時向有關部門繳納。
8.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由出租方向承租 (略) 農業(yè)農村局 (略)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tǒng)一收據,若承租人需稅務專用發(fā)票,所產生的稅費由承租人據實全部承擔。
9.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的,交納的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且不得參與下一輪招租活動。
10.辦公樓未辦理產權證,承租方辦理業(yè)務如需用到產權證,出租方可配合承租方提供相應的證明。
11.其他租賃條款按租賃合同履行(樣本見附件)。
競價報名及保證金繳納:意向競價人應按照公告、競價規(guī)則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農村產權交易服務平臺注冊、報名、錢包充值、保證金繳納等手續(xù),并向農交中心遞交相關資格證明材料(自然人的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的持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開票資料、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有效證件及復印件、委托人持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證件)。遞交地址: (略) 柯城區(qū)府東街208號213室( (略) 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溫馨提示:錢包支付需要保證錢包子賬號里面的錢是足額的,在錢包支付頁面和錢包賬單里面有充值錢包余額的方法,必須使用注冊時的銀行卡對錢包賬號進行充值。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保證金匯入銀行賬戶后, (略) 農村產權交易服務平臺-“我的項目”-“錢報賬單”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報名及掛牌截止時間:自即日起到2023年4月6日17時止,2023年4月7日上午10時00 (略) 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電子競價平臺舉行電子競價(http://**)。
公告詳情請見:http://**
咨詢電話:* 童先生:*
(略) 柯城區(qū)花園街道葉篷村經濟合作社
(蓋章)
(略) 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 (略) 兩山 (略) )
2023年3月29日
柯城區(qū)花園街道葉篷村原新葉辦公樓二層
公開掛牌招租競價規(guī)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國家林業(yè)局關于規(guī)范集 (略) 場運行的意見》、《 (略) 農村產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則。
二、掛牌競價,是指競價信息披露期滿,產生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以多次報價等競價方式確定成交價格及受讓方的交易方式。掛牌競價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三、標的物如有視頻資料、圖片、圖紙等,僅供競價人參考,不構成對標的物的任何擔保。競價人應詳細、認真咨詢,實地勘察本次公開標的全面情況,并應全面、仔細地閱讀掛牌競價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及本規(guī)則,有疑問的在競價前提出咨詢,競價人報名參與掛牌競價,即表明競價人對標的和本規(guī)則的所有條款已完全了解。掛牌競價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詢或對標的不了解而提出異議或反悔。
四、競價人可以自行參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須出示有效的授權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證件。
五、本次掛牌競價招租標的具體如下:
標 (略) 柯城區(qū)花園街道葉篷村新葉新村自然村原新葉辦公樓第二層,門牌號13號,租賃區(qū)域建筑面積約180平方米,房屋結構為磚混結構,辦公樓內通水通電,基本設施齊全。(具體情況以實際為準)
首年租金起掛價16000元,競價保證金2000元,履約保證金2000元,保證金不計息。
六、掛牌、電子(網絡)競價期間標的的增價幅度為500元/年或500元/年的整數倍。
七、報名時須交納競價保證金。未成交人的競價保證金自成交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退還,成交人的競價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在競價人付清首年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后(提供票據復印件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按《 (略) 農村產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扣除或免收交易服務費后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八、租賃期限開始時間及年租金的支付:
1.若原承租方繼續(xù)承租的,則期限自原租賃合同到期日次日起算,若新承租方承租的,租賃期限以具體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2.遵循先繳后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一個月付清下一年租金,以后每年依次類推。首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在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承租方付首年租金的同時,向出租方交納人民幣2000元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出租方可從承租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取因承租方違約應支付出租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損失,以及與承租標的有關的承租方應付但未支付的款項,扣取后如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3.如出租方逾期未能交付給新承租方使用的,新承租方可選擇終止本次掛牌競價成交的《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終止后,出租方退還新承租方競價成交首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雙方互不追究責任。新承租方也可選擇等待標的交付,使用期自標的交付后次日起開始計算。
4.如成交人為新承租方的,由出租方負責做好標的內原承租方所有的設施、設備的清場工作,將標的完整且無糾紛的移交給新承租方使用。
九、特別約定
1.承租方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經營范圍:僅限用于法律允許的合法經營范圍(不準用于環(huán)境污染類、高噪音類及化工類)。
3.租賃年限為5年,前三年租金不變,從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5%。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一個月付清下一年租金,以后每年依次類推。
5.成交原則:出價最高者得(出價最高者取得租賃權)。
6.標的以現狀招租,敬請意向人實地查看,一旦報名競價視為對標的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十、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租賃期間與*方生產經營、使用產生的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各種稅(費)、水、電、氣、通訊、物業(yè)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等)均由*方自行承擔,依法及時向有關部門繳納。
2.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由出租方向承租 (略) 農業(yè)農村局 (略)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tǒng)一收據,若承租方需要稅務專用發(fā)票,所產生的稅費由承租方據實全部承擔。
十一、辦公樓二層的修繕與使用
1.承租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做到證照齊全,合法經營,出租方有權了解但不得干涉承租方的合法經營。
2.租賃期間,承租方必須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治安、環(huán)保等國家管理條例規(guī)定合法合規(guī)經營,因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因承租方經營管理不當,違反消防、安全、治安、環(huán)保等國家管理條例規(guī)定,發(fā)生事故并造成出租方資產損失(含連帶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3.租賃期間,承租方應保證承租辦公樓二層的使用安全,負責辦公樓二層日常維護、維修、保養(yǎng)責任并承擔所發(fā)生的一切因維護、維修、保養(yǎng)所產生的費用。
4.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五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承租方應執(zhí)行當地有關部門規(guī)定并服從出租方監(jiān)督檢查。
5.租賃期間,承租方若需對辦公樓二層進行裝修、改造,須事先將方案報出租方審核,在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如須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應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同意)。租賃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或屆滿時,出租方收回出租的標的,承租方添置的不可移動的固定設施(包括水、電、門、窗、地面墻面裝修及消防設施等)無償歸出租方所有,可移動的固定設施(包括承租方購置的辦公設備、桌椅等)由承租方自行搬走。辦公樓如有損壞,則按原樣修復,無法修復的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費用,不足賠償的,由承租方另行付費賠償。
6.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擅自將辦公樓二層轉租或改變用途。
7.租賃期滿7日內,承租方將承租的辦公樓二層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租出方,承租方交還出租方辦公樓二層時應保持辦公樓二層及附屬設施、設備完好狀態(tài)。逾期歸還辦公樓二層的,出租方有權自行進入出租辦公樓二層并騰空,對承租方仍存放在出租辦公樓二層內的任何物品出租方有權作為拋棄物處置,租金應計算至承租方所有物品全部搬離之日。
8.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xié)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租賃合同仍有效。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的,交納的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且不得參與下一輪招租活動。
9.租賃期間,如遇下列情況,出租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已繳納的租金不予退還,承租方應在7天內清場并退還辦公樓二層,因承租方違反以下情況造成損失的,可從承租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取,扣取后如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1)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交納租金的;
(2)拖欠水、電、物業(yè)服務費等費用,經出租方催繳后仍不繳納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租賃合同》無法 (略) 政府相關政策必須進行資產處置且一定要收回時;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內私自轉租;
(5)承租方在承租的辦公樓二層內進行違法活動的;
(6)承租方擅自改變建筑形態(tài)、建筑外貌或一切有人為造成風險的行為;
(7)承租方未經允許使用有環(huán)境污染風險的加工材料及化學物品;
(8)承租方承租后用于私人會所、娛樂場所的項目建設和經營活動;
(9)承租方承租后用于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等的生產經營活動。
10.因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國家政策發(fā)生變化、政府規(guī)劃、 (略) 政府搬盤整合的需要等情形,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承租方應無條件停業(yè)、清場,自負經濟損失,不得提出任何拆遷補償或其他賠償(政府有相應補償政策的除外),租金按實際租賃期限結算,出租方退回多收的租金和履約保證金。
11.因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雙方損失的,雙方各自承擔,互不賠償。
12.辦公樓未辦理產權證,承租方辦理業(yè)務如需用到產權證,出租方可配合承租方提供相應的證明。
十二、交易服務費:掛牌成交后,由承租方 (略) 兩山 (略) 支付交易服務費(其中首年租金成交價50萬元以下的部分(含50萬元)按5%計算交易服務費;50萬元至200萬元(含200萬元)的部分按3%計算交易服務費)。符合條件的按《 (略) 農村產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中相關規(guī)定予以免收交易服務費。
十三、意向競價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為無效報名人不能參與競價會:
1.意向競價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報名手續(xù),繳納保證金。
2.報名表填寫內容不全或未按規(guī)定填寫的。
3.競價保證金到賬時間超過掛牌截止時間的。
4.未報名、未繳足保證金的。
5.其它按規(guī)定應屬無效的。
十四、掛牌競價依據以下程序進行:
1.將掛牌標的、起掛價、報名要求等 (略) 場及相關媒體公告。
2.意向競價人在規(guī)定時 (略) 農村產權交易服務平臺辦理報名手續(xù),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繳納保證金。
3.所有意向競價人在辦理報名手續(xù)時,根據標的起掛價在報名表內填寫自己認可的價格(不得低于起掛價) (略) 農村產權交易服務平臺將報名表上傳。
4.意向競價人在公告掛牌期限截止前提交報名表內的報價應當等于或高于標的起掛價。如果在公告掛牌期限截止前,無意向競價人提交有效(書面)報價的,則取消該標的競價會。
5.在公告掛牌期限截止時只有一個意向競價人有效報名和報價的,按意向競價人有效報價單的報價成交,該意向競價人為競得人。
6.在公告掛牌期限截止時仍有兩個(包括當時最高報價者)或兩個以上的意向競價人有效報名報價的,意向競價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登錄電子(網絡)競價平臺,在2023年4月7日上午10時00分整, (略) 農村產權交易服務平臺電子(網絡)競價系統(tǒng)(http://**),采用互聯(lián)網一次、多次報價、復式競價方式進行。網絡競價時間結束后,最高有效報價的意向競價人為競得人,通過網絡競價確定競得人和成交價格即為成交。最終報價以電子競價交易系統(tǒng)記錄的數據為準。
7.簽訂《成交確認書》、《租賃合同》。
8.《成交確認書》簽訂后,成交 (略) 農村產權交易服務平臺進行公示。
十五、意向競價人每輪回的應價都需要嚴肅、慎重地考慮,報出自己所認可的應從數額,意向競價人一經應價不得反悔,否則已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作為損失費。
十六、競得人須在確認成交的五個工作日內攜帶以下資料與出租方簽訂《成交確認書》:
1.競得人身份證原件。
2.法人或其他組織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證與公章。
3.如委托代理的還需攜帶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4.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交確認書》簽訂后,農交中心發(fā)布成交公告,公示期7個自然日,在交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的5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交清首年租金成交價款、履約保證金及交易服務費。如競價受讓人(承租方)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簽訂《成交確認書》、《租賃合同》或簽訂《租賃合同》后未按規(guī)定付清首年租金、履約保證金及交易服務費的, (略) 兩山 (略) 有權取消其受讓(承租)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競價受讓人(承租方)不得再次參與同一項目的競價。
十七、本 (略) 兩山 (略) ( (略) 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略) 柯城區(qū)花園街道葉篷村經濟合作社負責解釋。
(略) 柯城區(qū)花園街道葉篷村經濟合作社
(蓋章)
(略) 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 (略) 兩山 (略) )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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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