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人社保證金退〔2024〕11號
由江西建工 (略) (略) 月湖區人民武裝部新營區建設工程,工程已完工,施工總承包單位提交了書面承諾,該項目符合退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條件,根據《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人社部發〔2021〕65號)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現對其保證金退還進行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8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止。
該項目如有被拖欠工資情形,請在公示期內持欠薪證據材料到月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投訴(月湖區人民政府524室),舉報投訴電話:0701-*
公示期滿,若未收到欠薪投訴,我局將向施工總承包單位全額退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月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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