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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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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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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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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EEC17-07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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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交易批準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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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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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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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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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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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沒鏟車一輛(第一次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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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底價(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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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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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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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10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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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時間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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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報價期: * 日上午10:00至 * 日上午10:00; 限時報價期: * 日上午10:00開始,限時報價周期6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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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的)交易/開標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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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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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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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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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公告期滿,報名截止。
若公開征集只產生1個競標方,轉讓(委托)方將項目(標的)按掛牌底價與意向方報價孰高原則成交;
若公開征集產生不少于2個競標方, (略) 絡競價方式組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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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沒有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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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內容按照不少于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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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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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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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的)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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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標的為 (略) 依法沒收的鏟車,數量一輛,現保存 (略) 街道吉 (略) (略) 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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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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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至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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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凈資產評估值(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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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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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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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輛鏟車是 (略) 的沒收物品; 2、該標的物露天存放,日曬雨淋,存在折舊現象。標的物按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須在工作日上班時間前往踏勘并簽署標的現狀確認書方能報名參與競價,意向受讓方踏勘時應充分估算物品的瑕疵、折舊、缺損、故 (略) 帶來的風險,一旦參與競價,即視為認可交易標的之現狀,并對 (略) 為承擔法律責任; 3、標的交割涉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費、倉儲費(倉儲費從 * 日開始計算至出倉完畢,每月100元)、清理費等,均由受讓方承擔。轉讓底價不包含上述費用; 4、本項目競價結束后,中標方需到 (略) 市公 (略) 領取中標通知書,在收到中標通知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轉讓合同》并計付總價款。待轉讓標的交接完畢,雙方共同簽署交接文件后,由交易雙方向珠 (略) 出具《關于受讓產權已交接并將交易價款支付給轉讓方的通知》,珠 (略) 在收到通知及服務費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價款劃轉。如中 (略) 通知5個工作日內未到 (略) 市公 (略) 領取中標通知書,或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的3個工作日內未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轉讓合同》的,視同棄標,其所交納的保證金將按珠 (略) 相關交易規則予以沒收; 5、交易過程中產生的服務費由受讓方承擔; 6、意向受讓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證金,受讓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交易價款和服務費; 7、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實物資產轉讓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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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標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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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讓方/競標人應當具備的條件及須提供的資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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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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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具 (略) 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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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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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為企業法人的: 1、*電子競價競買申請書;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工商機讀檔案材料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核原件); 3、同意受讓項目的股東會、董事會或其他 (略) 決議;4、公司章 (略) 決議有效的其他文件;5、現場確認書;6、交易須知。 意向方為自然人的: 1、*電子競價競買申請書;2、個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3、現場確認書;4交易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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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參加競標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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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17時前 (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競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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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參加競標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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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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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標保證金金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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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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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競標保證金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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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17時 (以到賬為有效)逾期不能參加競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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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競標保證金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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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資格審查文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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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17時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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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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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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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小姐、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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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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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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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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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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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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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1、意向方須提交的資料,帶* (略) “下載專區”下載。相關交易 (略) 站中的“政策法規”欄查看,合同范本等可在“下載專區”中下載。 2、意向方可與項目委托方聯系并了解標的現狀。自行了解轉讓標的來源、瑕疵和風險等(包括上述已知瑕疵和風險及其他一切未知瑕疵和風險)。標的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此為由拒絕與委托方簽訂交易合同或要求解除交易合同,也不得要求 (略) 作賠償或補償。聯系人:李立東;聯系電話: *** 。 3、意向方在報名參加競價前應登 * 電子競價系統注冊登錄賬號及密碼,并提交登 (略) ,本中心將激活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方登錄賬號并通知意向方。 4、意向方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向珠 (略) 支付有關交易費用。 5、交易活動中各意向方均未以不低于底價的價格出價一次的、在被確定為項目受讓方后不與轉讓委托方簽定轉讓交易合同、簽定交易合同后 (略) 義務的或違反珠 (略) 交易規則及與交易相關的規定、 (略) 為的,保證金不予返還。 中心聲明: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本中心對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本中心作為交易平臺,負責組織交易雙方實施交易,只對交易法定程序負責,不承擔其他任何法律責任。 3、意向方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上 (略) 對項目的 (略) 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對是否受讓項目及受讓項目后可能發生的費用和存 (略) 作出充分評估, (略) 有風險。項目委托方、本中心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項目委托方、本中心不保證移交的項目標的無缺損或丟失,中標方不得以因無法避免的客觀原因造成的瑕疵為由拒絕接收項目標的。 4、意 (略) 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資格條件、交易條件、特別事項說明等對項目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定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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