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日期:2022-08-06
(略) | S ***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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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三亞市天 (略) 海坡開發區B棟別墅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北京市萬發房 (略) |
(略) 在地區 | 天涯區 |
掛牌價格 | 1, *** 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20 |
掛牌日期 | 2022-08-06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賬時間為準)交納交易保證金500萬元至北 (略) 指定賬戶。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 (略) 分。保證金和交易價款均須出自意向受讓方的自有賬戶,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墊付、或以債務重組等方式交納。 2、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自《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以外的剩余交易價款一次性匯入北 (略) 指定結算賬戶。 3、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1)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于《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北 (略) 指定賬戶;(2)按標的資產現狀進行受讓,在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視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責任與風險,不得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狀況為由退還標的資產。如因受讓方自身原因導致轉讓標的產權權屬過戶手續不能履行的,轉讓方有權按照公告約定 (略) 交納的保證金或等額的交易價款,并可單方解除《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收回轉讓標的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3)同意自行了 (略) (略) 門或機構對本地區房屋買賣設置的各項政策及法規要求,并自行對自身的購房資格進行確認,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主體資格,決定是否受讓轉讓標的,承擔由 (略) 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4)同意轉讓標的權屬變更 (略) 涉及的交易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凡沒有明確規定的相關稅費由受讓方承擔;(5)知曉標的房產被北京市第二 (略) 查封, (略) 解除查封后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同意北 (略) 直接將交易價款劃入北京市住 (略) 賬戶;(6)知悉承租人明確不放棄對標的的房產的優先購買權且于2021年11月26日回函擬對該房產行使優先購買權,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參照北 (略)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操作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承諾成為受讓方后,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租期15年,自2016年2月5日起至2031年2月4日止),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完成日前的房屋租金, (略) 有,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完成日之后的房屋租 (略) 有;(7)同意受讓方按照成交價款的 5%支付交易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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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