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于2025年4月7日裁 (略) 金穗 (略) (以下簡稱“金穗公司”)破產重整一案,案號:(2025)鄂1281破申1號,并于2025年4月16日作出(2025)鄂1281破9-1號指定管理人決定書,指定湖北山河律師事務所為管理人。
管理人根據破產重整工作的需要,擬公開選聘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相關的資產評估工作,誠邀符合條件的評估機構報名參與。相關信息如下:
一、債務人基本情況
(略) 金穗 (略) 成立于2016-11-14,法定代表人為陳霖渠,注冊資本為(略)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略)MA48FJ021K,企業注冊地 (略) 車埠鎮西街126號,所屬行業為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經營范圍包含:農業觀光旅游投資開發;農業生產經營相關的項目開發,農產品加工、銷售;農機具銷售和維修;農業技術開發和技術轉讓;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國內廣告;農業觀光旅游、果蔬種植采摘;茶葉種植生產、加工、銷售;水產養殖。(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企業當前經營狀態為存續。
二、評估范圍
1.對金穗公司的非貨幣資產進行價值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2.對金穗公司的特定資產,按照管理人要求出具該特定資產的評估報告或評估明細表;
3. (略) 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評估專業服務。
三、資質及條件
1.報名機構應是依法注冊登記的單位法人,需具備法定的從業資格及相關資質;
2.能夠獨立完成評估工作,不接受聯合報名,不得將評估工作轉委托;
3.近三年來無違紀違規行為或 (略) 罰記錄;
4.能積極配合管理人的工作,自覺 (略) 、債權人、債務 人及相關利益方的監督,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5.能在確定中標結果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組織團隊人員進場并 即時開展評估工作,評估工作周期最長不得超過30天;
6.能夠接受先行完成評估報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相應工作,待重整項目推進過程中,或重整方案達成后再支付評估費用;
7.如中選但未按期、按質完成評估工作,管理人有權調減費用,情節嚴重的,管理人有權另行委托其他評估機構,并有權不支付評估費用;
8.不存在影響其獨立開展評估工作或不宜擔任本項目評估工作的情形。
四、需提交的報名材料
1.報名機構的相關材料,包括機構簡介、營業執照復印件、評估 機構資質證書復印件、擬簽字人員證書復印件、擬派駐評估人員簡介材料等;
2.需提供近三年開展資產評估的相關業績證明材料(不少于三件);
3.需提交報價函,內容包括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是否接受議價;以及本項目工作計劃及完成相關事項的時間安排;
4.近三年內無違紀違規行為或 (略) 罰記錄的證明;
5.本次評估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6.保密函一份,承諾在服務期間對通過管理 (略) 資料、信息保密,未經允許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否則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7.報名資料可提交紙質版或電子版, (略) 公章,遞交的紙質資料是復印件的還需加蓋單位公章。電子版以電子郵件送達時間為準,紙質版資料以現場遞交簽收時間或快遞機構郵寄送達時間為準。
四 、選聘辦法
報名期限屆滿后,管理人將根據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逐一審查報名單位是否符合報名文件要求、資質要求、業績要求;綜合考慮報價費用、評估工作周期、評估專業經驗能力等方面,綜合評判報名單位的相關情況后,依法確定本次選聘的入選機構。
最終入選結果確定后,管理人將在1個工作日內通知相應機構, (略) (略) 備案。對于已報名未被選中的機構,管理人將予以通知,但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五、報名時間與方式
1. 提交報名資料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19日15時。
2. 報名材料既可用電子版,也可用紙質版,報送地點及聯系方式如下:
(1)紙質版郵寄至 (略) (略) (略) 華發中城國際中心16樓湖北山河律師事務所,金穗公司管理人收;
(2)電子掃描件版 (略) 金穗 (略) 管理人郵箱:*@*q.com ;
管理人聯系人:王律師,(略)。
六、其他說明
1.本次選聘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面向社會公開選聘評估機構,本公告對全體報名者同等適用。意向報名單位向管理人提交報名材料的,視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內容;
2.本選聘公告由管理人編制,本次選聘不適用招投標法相關規定,最終解釋權歸管理人享有。
誠摯歡迎符合條件的 (略) 關于評估機構的公開選聘。
(略) 金穗 (略) 管理人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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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