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江海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江海區大型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項目)》 (略) 自然資源局同意(編號:*)。按照《 (略) 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 (略)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 (略)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的相關要求,現將成果公告如下:
一、預留規模使用的原因
為大力推進江門大型產業集聚區建設,加快交通設施互聯互通,完善對外交通體系,打造高效快捷的交通網絡,以打造國際一流現代化園區為目標建設基礎配套設施,江海區開展大型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打造韌性園區、智慧園區、海綿型園區,提升園區綜合競爭力。根據《 (略) 江海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調整完善》,江海區大型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項目34.7996公頃用地位于江海區規劃城鄉建設用地范圍外,為加快江海區大型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需通 (略) 預下達國土空間規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將項目范圍內不符合規劃的地塊調整為城鄉建設用地。
二、主要調控指標變化情況
本預留規模落實后,江海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變,建設用地規模增加到6309.5840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增加到5187. 5840公頃,城鎮工礦用地規模增加到4755. 5840公頃。
三、批準機關: (略) 自然資源局
四、批準日期:**日
附件:1.預留規模落實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調控指標對比表2.預留規模落實前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略) 江海區自然資源局
**日
附件1:
預留規模落實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調控指標對比表
單位:公頃
行政單位 | 指標 | 2020年調整前 | 2020年調整后 | 增減情況 |
江海區 | 耕地保有量 | 1300 | 1300 | 0 |
基本農田保護面積 | 1093.33 | 1093.33 | 0 | |
建設用地總規模 | 6274.7844 | 6309.5840 | +34.7996 | |
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 5152. 7844 | 5187. 5840 | +34.7996 | |
城鎮工礦用地規模 | 4720. 7844 | 4755. 5840 | +34.7996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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